本報訊 (記者劉甲 通訊員張樹青)因以“不給錢就弄死你們”威脅前妻,索要青春損失費,孫某被警方抓獲。被捕後,由於孫某態度較好且沒有造成不良後果,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孫某和王某原本是共枕10年的夫妻,一對共枕十年的夫妻,在好友的“插足”下分手。趁前夫孫某回老家之際,王某將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全都歸為己有。孫某在組建新的家庭後,生意開始走下坡路,生活困難。
今年7月7日,孫某得知前妻王某生活住所,以探望孩子為名前往前妻家。看見前妻家的生活比較富足,孫某想起以前自己受的委屈,趁對方不備,將前妻家的項鏈和兩部手機偷走。被發現後,孫某又將這些貴重物品歸還。此後,孫某以經濟困難需要幫助為由,讓前妻往自己的銀行卡裏匯款,但被對方拒絕。前妻對自己的冷漠讓孫某情緒失控,他開口向前妻先後索要5萬元青春補償費。遭到拒絕後,孫某在電話裏對王某進行謾罵,並揚言“不給錢就弄死你們。”
事後,王某報案,孫某很快被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大興檢察院的檢察官審理此案中,發現案件雙方關係比較特殊,嫌疑人孫某認罪態度較好且社會危害性不大,以案件情節輕微為由建議公安機關撤案。最終,公安機關對嫌疑人孫某作了撤案處理,不予追究孫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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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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