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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聞週刊6月23日播出):點擊觀看視頻〉〉〉
現場同期聲:2007年6月22日
開門啦,自己的廠子都不讓進,有沒有搞錯?
解説詞:“自己的廠子不讓進”,這一幕就發生在本週廣州試劑廠的大門口,而被攔在大門口外的人就是被廣州當地媒體廣泛報道的“為工人説話而丟飯碗的工會主席”雷漢平。
採訪同期聲雷漢平:我被解除勞動合同,事先一點都不知道,那是5月14號,是星期一,我們上班時間是八點,我七點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廠裏,看到廠辦的一個年輕人,叫小曼的年輕人就拿著一個通知,就截住了我的去路,就是説你給開除了,你給除名了,不用上班了,我就感到很出奇,怎麼一夜之間,事先一點消息都不清楚,怎麼一下子就將我解除了。
解説詞:讓雷漢平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自己身兼試劑廠的副廠長、黨總支副書記、第二大股東和工會主席的職務,而且在廠子裏幹了27年,怎麼一夜之間説辭退就辭退了呢?而在試劑廠在發出的公告上,雷漢平是因為今年4月23日帶領、組織部分員工聚眾鬧事,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擾亂了生産經營秩序而被除名,解除勞動合同的。
採訪同期聲雷漢平:我所做的並沒有錯,我只是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我感覺我們廠現在將我除名了,起因是我們廠的集體財産受到侵佔引起的。
解説詞:在雷漢平眼中,工廠再由原先的國有企業轉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之後,發生了集體股轉化為個人股的不良現象,侵犯了試劑廠擁有股份的員工的權利,因而在4月23日工人和廠領導發生實際上關於股權爭議的矛盾時,自己站在了工會主席的角色上為工人維權。然而在廠方看來,雷漢平並不是真正用合理的方式維權,而是煽動員工聚眾鬧事,甚至限制有關領導的人身自由,因而必須辭退這樣的害群之馬。雙方各執一詞,又始終無法和解,就在本週一,雷漢平來到廣州海珠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門口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廠方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並賠償他由“被炒”至恢復職務期間的工資損失。
解説詞:就在這場爭端還沒有得出最後的結果時,本週媒體的焦點並沒有匯聚在股權問題上,而是膠著在雷漢平工會主席的身份上。在廠方的通告中雖然沒有直接提及撤銷雷漢平工會主席的職務,但由於他本人已經被廠裏除名,實際上工會主席的身份也已經不復存在。而恰恰是這一點立即招來媒體和雷漢平的質疑,因為根據《工會法》,工會主席必須經過會員大會全體會員半數通過,才能罷免。而在本週,廠方首次接受媒體的公開採訪中,也為自己的行為做了解釋。
採訪同期聲廣州試劑廠廠長助理 須亮:他是工會主席,但是是不是工會主席就可以為所欲為呢?是不是工會主席就可以淩駕於企業正常的規章制度,淩駕在相關的法律之上呢?
解説詞:須亮所説的相關法律指的就是《勞動法》中規定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廠認為,雷漢平的行為正是觸及了這條規定,將他除名是合法行為。一邊是堅持自己作為工會主席為工人維權,希望借助《工會法》為自己討回公道;而另一邊是堅持對方作為工廠領導聚眾滋事,要求憑藉《勞動法》將對方予以除名。
採訪同期聲廣州試紙廠法律顧問 周曉春:其實雷漢平他不是一個單獨的工會主席,如果他只是這個職務,可能這個事情就很好處理,他本身又是副書記,又是副廠長,所以我説這個案子從頭來説的話,如果跳出他是一個工會主席,我相信沒有那麼大的力量,但是現在就是因為這些東西混在一起的情況下,到底是哪一個為重,現在涉及到這麼一個問題。
解説詞:實際上,身兼數職讓雷漢平在現在的這場是非官司中糾纏難辨,既是廠領導,第二大股東,又是工會的主席,就連本週的媒體也發出並非針對雷漢平個人的質疑:這樣的主席能代表工人的利益嗎?
採訪同期聲廣東市總工會主席 陳偉光 :他既是黨委的副書記,又是工會主席,又是副廠長,又是第二大股東,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很難很清晰的去表達工人的心聲,表現工會主席應該持有的立場,所以在工會自身改革這方面,我們是不贊成副廠長去兼工會主席,所以我覺得他這個改革是存在缺陷的。
解説詞:也許正是這種缺陷的方式,才造成了今天雷漢平的困境。雷漢平所在的廣州試紙廠是98年國有企業轉制後廣州的第一批試點單位,當時按照政策要求企業的工會主席一般由黨總支副書記擔任,而當時的雷漢平就是這樣走馬上任的。但這也成為他10年工會主席生涯中最頭疼的問題。在此次事發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他曾經坦言:很多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違心地充當了行政的傀儡,不能真正維護工人的利益。而在雷漢平看來,當自己為了維護工人的利益選擇挺身而出的時候,卻出現了自己這個為他人維權的工會主席,最終連自己的利益都無法保護的尷尬局面。
採訪同期聲勞動關係學院副院長 楊漢平:我們開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企業進行改制,勞動關係就多元化了,利益就衝突了,這個時候法律要求我們工會,廣大工會主席站出來,代表職工來説話,來維權,原來那種平和的日子就沒有了,變得利益是相對的一方。
現場同期聲:雷漢平要求進廠,被要求登記後毅然拒絕
解説詞:本週五,在進行了一番溝通之後,廠方同意雷漢平進入辦公區拿回自己的私人用品,然而面對門衛要求自己登記的要求,雷漢平憤然拒絕。在雷漢平心裏,廠方將自己除名的做法是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自己仍是工廠的員工,並不應該受到被當作場外人員的對待方式。雙方只能等到6月27日的第二次仲裁會上,讓法律説話給出最終的答案。然而,媒體上也有文章指出,無論雷漢平與廠方仲裁的結果如何,如果舊有的體制不發生改變的話,雷漢平決不會是最後一個被解聘的工會主席。
主持人:工會主席為工人説話卻被解除工作合同,這件事很形象的説明了一個現狀,在有的地方、有的企業,讓工會以及工會主席做個擺設的耐心都沒有,由此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讓工會真正地行使權利,路還很長,希望這件不給工會面子的事能成為一個開始,我們不必騙自己,面對現實開始真正的建設吧,否則工人的權益怎麼辦?
責編: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