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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事件成“社會事件” 環保需要公眾參與機制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0日 08:10 來源:《?望》週刊

   8月18日,“中北橋附近的運河裏漂著上百條死魚,不知是啥原因?真是心痛啊!”昨天上午9時,杭州市民王先生給早報打來熱線。記者隨後在浙江展覽館北面的運河邊看到,果然有成片死魚漂浮在水面上,一條條都鼓著肚子,還有幾條已經爛成兩段。“那些大的是鯉魚,大部分是鯽魚和鯧魚,都是今天死的,我昨天還沒發現。”邊上一位老伯指著水面告訴記者。(孔曉立、章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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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環保總局公佈,今年上半年依據對17個省(區、市)有關數據的綜合分析,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2%、5.8%,全國污染物排放呈現升勢。

    這一背景下,環保部門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環保總局7月召開全國水污染防治電視電話會議;8月14日環保總局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視頻會議剛剛結束,全國環保科技大會又于8月18日召開。

    引人注意的是,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在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視頻會議上説:“當前公眾環境意識已顯著提高,公眾主動參與和監督的願望十分迫切,只要引導得當,就會成為推動環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作為中國環保部門的最高級別官員,周生賢此一番話顯示了環保部門對做好環保工作的又一著力點。有關專家接受《?望新聞週刊》採訪時認為,要真正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我們需要來自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中國需要一場深入持久的環保“群眾運動”。

    專家認為,解決環境問題的原生力或是説最根本的推動力來自於民間百姓,本質上它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必須把擴大公眾的有效參與作為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根本措施。政府部門要積極培育和引導,為公眾打造出參與的機制和體制平臺,讓這種力量快速成長起來。

  環境事件成為“社會事件”

    環境問題正日益受到公眾的關注。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告訴《?望新聞週刊》,近年來,隨著公眾對環境問題的高度關注,環保問題不斷地從“隱性”走向“顯性”,一件又一件環保問題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介入,各類大大小小的環境問題和環保事件越來越成為“社會事件”,顯示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基礎正在快速加強。

    廣東省近年來很多環境“難題”的解決都是緣于社會公眾廣泛而高度的關注。例如,近期廣東省環保局查處的港資企業——東莞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其污染偷排案件就是根據群眾舉報被調查,這一事件又很快成為各界關注度很高的社會公眾事件。

    位於東莞長安鎮的這家年産值35億元,曾經獲得“國內企業500強”、“2003年中國漂染工業第一名”、“2003年中國紡織工業針織行業銷售收入第一名”的香港上市公司,居然偷埋25厘米管徑暗管,日偷排高濃度印染廢水2萬多噸,排污申報謊報、瞞報廢水近1000萬噸/年,排污許可證過期2年仍堅持生産,污泥直接排放入河,未經環保審批擅自擴大生産規模。群眾在舉報信中畫圖詳細指明了企業偷排暗管的位置,使檢查組得以一舉查獲該企業已經設置了兩年的兩條暗管。

    《?望新聞週刊》記者了解到,查處“福安事件”的整個過程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網上有關這一事件的報道後面都有不少的跟帖。

    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告訴《?望新聞週刊》記者,綜觀一些地方近年來的環保經歷,各級環保部門基本形成了一條共識,即公眾是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推動力量。環保工作沒有公眾的參與,很難走遠。任何一個大的污染問題,如果群眾的呼籲非常強烈,就會反過來推動政府加大力度改善和解決。現在對很多污染事件的查處,也都會受到公眾的關注,公眾的關注已成為一種無形的監督和推動力量。

    在老工業基地瀋陽市採訪時,記者發現這個城市近幾年環境的改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眾參與度高。在“瀋陽冶煉廠污染事件”中,長期困擾瀋陽多年的瀋陽冶煉廠最後被停産關閉,就始於廣大百姓和社會各界的積極呼籲,這一事件也直接激發了瀋陽市民更高的參與熱情。

    瀋陽冶煉廠曾是瀋陽第一大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佔全市總量的40%,鉛塵排放量是全市的99%,鐵西西部72平方公里土地被它污染了。這家工廠生産時,在十幾裏外的塔灣地區就能聞到刺鼻的味道,鐵西人夏天上街不敢穿白襯衫,因為一齣門白襯衫上就可能被腐蝕出小洞洞來。多年來,百姓年年反映,人大、政協年年提案,但由於冶煉廠是冶金部所屬企業,是全國同行業數一數二的龍頭企業,地方政府處理起來非常難。

    在1999年的全國“兩會”上,遼寧代表團專報提案提交全國人大,由國家相關部門與瀋陽市政府最終拍板決定,瀋陽冶煉廠宣佈破産。冶煉廠一關閉,瀋陽市空氣質量明顯好轉,二氧化硫由超國家二級標準達到國家標準,多年困擾瀋陽市環境質量的大問題在公眾力量的推動下終於得以解決。

    這一事件讓瀋陽市民看到了“集體的力量”,此後瀋陽市民對環保的參與熱情高漲,這個曾經被聯合國列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的北方工業基地,如今已經擁有了藍天、碧水、綠蔭。相對於10年前,瀋陽空氣質量持續好轉,目前平均起來瀋陽環境空氣質量為二級良好,2005年該市二級良好、優良天數達到317天,其中優級天數為12天。2005年最差天氣是四類輕度污染,全年沒有重度污染天氣。瀋陽市環保局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幾年一個又一個重污染的“釘子企業”被解決,很大的功勞要歸於社會、歸於公眾的參與。

  給公眾一個透明化的信息平臺

    許多幹部群眾在接受《?望新聞週刊》採訪時認為,要讓更多的公眾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一個基礎性工作就是要解決信息對稱問題,即要有一個透明化的、對公眾開放的信息平臺。

    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瀋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對應予公開或公佈的環境信息進行了明確規定: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政策、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各類環境標準及環境功能區劃;各類污染源企業排污狀況和污染治理情況;市、區、縣(市)行政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情況;排污費徵收依據、標準和使用情況;行政處罰依據、標準、程序和執行情況;環境保護部門主要職責、辦事程序和服務承諾;重大環境治理、環保外資引進項目等。

    那麼如何獲得這些信息呢?《瀋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中規定,除了信息定期在媒體公佈之外,公眾可以書面和口頭方式直接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查詢,“公眾直接提出獲取環境信息要求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要求後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30個工作日。”

    專家認為,瀋陽市的這一做法無疑給國內其他城市帶了一個好頭,但首先值得關注的是,其披露的信息是否能夠細化到具體的污染單位、污染的具體數據等,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市民提出查詢一項環境信息,但提供給市民的信息可能十分籠統,市民真正關心的問題可能並沒有覆蓋。

    其次是信息的真實性問題。《?望新聞週刊》記者此前在沿海一些城市採訪時發現,一些地方對空氣污染、水污染的監測樣本選擇存在人為干擾,如某省級城市在監測空氣質量時,其選擇的監測點就“隨機”放在全市空氣質量較好的地方。一些地方對水污染的監測也存在類似問題。一些公眾還提出疑問,一些地方政府是否會像“修訂”其他統計數據一樣隨意修改環保監測信息?如果這樣公眾又如何能夠進行監督?

    蘭州市環保局污染控制處處長呂昭文認為,根本的是要加強監測部門內部的管理,嚴格操作規程,防止因為不規範或不負責的方式導致數據錯誤。

    第三是是否敢於公佈一些“敏感信息”。如對水污染危害及時發佈水質預警預報,我國一些江、河、湖泊防污治理過程中的資金使用及審計情況能否向全社會進行公示。一些專家認為,一些“敏感信息”的不透明,是導致一些地方年年投入大筆治污資金、年年難見效果的一個重要原因。這些錢都花到了什麼地方,公眾不得而知,污染治理難見效果也就在情理之中。

    第四是公眾在實現知情權上所面臨的專業障礙,如果披露的信息都是一些專業術語,很多普通公眾看不明白,也就根本談不上深一步的參與。這需要環保部門在與公眾的信息溝通上更加人性化和大眾化,需要把公開信息和環境教育更好結合起來。

    即使仍有需要完善之處,與前些年相比,一些地方在信息透明化方面邁出越來越堅實的步伐。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環保局與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聯合建設了“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該網絡嘗試建立了我國第一個跨境區域空氣監控數據管理、數據共享和信息發佈系統。粵港兩地政府以及監測人員可以實時瀏覽和分析區域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公眾可以通過廣東省環保局公眾網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環保署的公眾網查閱每天的區域空氣質量指數,了解當天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污染情況和區域空氣質量狀況。

    瀋陽的空氣污染監測站點已擴展到8個,站點分佈也越來越具有科學性。記者在瀋陽市區內東北大學計算中心頂樓看到一個6平方米左右的小屋,門口的金色牌匾上寫著“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環境監測系統瀋陽國控大氣監測子站”幾行字,屋裏面是一套無人值守的大氣質量自動監測儀器,長年不停地運轉採集數據。環境監測中心副站長趙宏德介紹,全市目前有8個這樣的大氣自動監測點位,每天定時向市環境監測中心傳送數據,經過技術人員對數據分析、計算(全部按國家監測總站設定的軟體程序),自動生成大氣質量監測日報數據,並與當天的氣象監測參數綜合比對,每天在固定時間向國家環保總局上報,同時,在當地四家媒體上向群眾公佈。

  “互動機制”成為關鍵

    專家告訴《?望新聞週刊》,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有效參與正在對整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和多年形成的傳統定式思維帶來新的衝擊,這種自下而上的力量促使有關部門在環境管理模式上不得不進行改革和創新。在新的格局下,政府要重新思考政府、企業和社會公眾在環境保護工作的角色定位。在此基礎上,公眾的參與熱情能否與政府部門形成良好溝通和互動?環保“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兩股力量能否凝聚到一起?是建立公眾參與環保機制的又一關鍵,這裡面需要著力解決好以下三大互動機制:

    一是溝通渠道是否真正暢通。目前一些地方的溝通渠道還大都停留在媒體定期發佈信息、徵求意見等簡單的層面上。如何進行突破?記者發現一些地方已開始進行溝通渠道的創新,今年6月5日,瀋陽市環保局在網站上開設了“環保辦公博客”,到目前為止,已在網上發表157個方面的問題供討論,市民反響熱烈。

    瀋陽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單偉民告訴記者,“現在瀋陽市環保局領導及各處室負責人幾乎天天都要看網站,市民發個什麼帖子,有關部門就得去調查處理,這已成為一種日常的工作機制。”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認可這種網絡溝通模式,他介紹説,現在在廣東環境保護公眾網上,每天都接到不少市民發的帖子,這些帖子成為環保部門發現和處理問題的重要線索來源之一。

    二是能否將溝通機制法制化,使其成為政府部門的法定工作程序。瀋陽市在此方面的探索值得借鑒。瀋陽市在全國率先出臺的《瀋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明確規定,在環保政策、規劃制定和地方立法過程中,必須要有公眾參與;可能對居民利益造成影響的項目,必須有公眾參與。重大項目在審批和驗收前都要通過瀋陽環境熱線、《瀋陽日報》等公開公示,讓公眾了解重大項目的審批過程,保障公眾的有效參與。公眾參與意見必須在審批時作出採納説明,未經公眾參與不予審批。

    記者在瀋陽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單偉民的辦公桌上,看到一大摞夾帶原始信封的群眾來信,這是今年正在進行的瀋陽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立法收到的群眾反饋。這個條例在立法初期就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向全市徵求意見,共徵集市民建議400多個,條例草案的大部分內容來自市民建議。條例審辦過程中,先後三次召開的由人大代表、社區代表、企業代表、市民代表、專家學者、立法顧問參加的論證會,都得到了學界和市民的認真參與。

    但專家同時認為,目前不少地方環保方面的“公眾參與”還停留在走形式的階段,公眾參與能否真正對政府決策形成影響,能否保證這種參與的有效性,如何真正將公眾參與納入法規化的軌道等,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是對公眾參與後的處理機制還存在較多“盲區”。如在公眾參與建設項目審批的問題上,有很多操作性的問題沒有解決。是否所有的建設項目均要無條件地徵求公眾的意見,這裡有一個民主與效率相矛盾的問題。每個項目均徵求可能會影響政府為社會、為企業家服務的效率,公眾意見徵求的範圍不夠,則會減少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評的機會,嚴重的可能會使公眾的環境權益保護受到影響。此外,公眾參與提出的意見如何採納和使用等問題,都需要一個更加合理和明確的界定,否則公眾參與就很可能流於形式。(文/《?望新聞週刊》記者 張非非 郭瑩玉 宋常青)

責編: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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