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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遼省源原副市長受審 只承認受賄4萬和一塊表

 

CCTV.com  2009年06月19日 09: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據新文化報報道,“我不太懂法,但我知道,對任何案件定罪都是靠證據……我希望法庭根據綜合審查判斷進行判決,我尊重和服從法庭判決。”吉林省遼源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洪啟涉嫌受賄案,昨日14時30分在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中王洪啟説。

  他承認受賄4萬元人民幣和一塊瑞士産積家牌手錶,不承認檢察機關起訴他的其他大額受賄。當庭沒有宣判。

  東窗事發 他人工作筆記牽出涉嫌受賄案

  今年49歲的王洪啟于1992年至2007年,先後擔任梅河口市委組織部長、通化市政府副秘書長、梅河口市市長、遼源市副市長,2007年12月任中共遼源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在梅河口工作期間,王洪啟就認識了李華哲,並幫助李華哲取得梅河口有關規劃設計項目。2001年8月,王洪啟調任遼源市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後,聘請李華哲擔任遼源市城市建設規劃顧問,又幫助其取得遼源市人民廣場、東方廣場、站前廣場、遼源中醫院住院部大樓等多個規劃設計項目。

  2008年,省公安廳調查李華哲敲詐勒索案時,搜到李的多本工作筆記,記錄著李送給王洪啟20萬元。王洪啟涉嫌受賄案被牽出。

  全力偵辦 案件重大 檢察院法院都很謹慎

  王洪啟涉嫌受賄案作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2008年偵辦的一件大案,在2008年12月26日偵查完畢,並移送給四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四平市檢察院受理後發現,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于2009年1月25日退回省檢察院反貪局補充偵查。

  2月13日,省檢察院反貪局補查完畢,再次移送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複雜,從檢察院到法院都很謹慎。

  首次開庭 只承認受賄4萬 全面推翻此前供述

  2009年4月27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被告人王洪啟在擔任遼源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大連建築工程設計院董事長兼院長李華哲(另案處理)取得遼源市人民廣場、東方廣場、站前廣場、遼源中醫院住院部大樓等多個規劃設計項目,收受李華哲所送的瑞士産積家牌手錶一塊、人民幣14萬元、美元1萬美元;在遼源中江大廈施工拆遷事項上,為遼源市中江房地産公司董事長楊中江提供幫助,經李華哲介紹,收受楊中江送的人民幣20萬元。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幣44.4643萬元。

  王洪啟只承認分4次收受李華哲4萬元人民幣的賄賂,全面推翻了此前接受省紀檢委和檢察院調查時供述的大額受賄行為,辯稱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説的,那些行為不存在,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有那樣的行為。不過他表示,接受調查時並沒遭刑訊逼供和違法辦案。

  因此,四平市中法因該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其退回四平市檢察院補充偵查。

  二次開庭 又承認收受名貴手錶

  昨日,本案第二次開庭。王洪啟表示,第一次開庭時説過的受賄4萬元的供述繼續有效,他還承認收了李華哲送給他的一塊積家牌手錶,不再堅持第一次庭審時辯解的兩人是交換手錶。王洪啟説,想找到交換手錶的證據,但沒找到,只能承認是李華哲送的。

  名錶的來歷:李華哲在接受調查時供述,2002年初,有一次他到遼源,和王洪啟吃飯時,王洪啟説自己戴的歐米茄手錶款式不新。李華哲立刻會意地説,將來給他買塊新的。不久,李華哲去香港,專門買了一塊瑞士産的全自動白色積家表,花了大概3萬元人民幣。2002年春的一天,王洪啟帶李華哲在遼源市賓館附近看施工現場時,李華哲見附近沒人,拿出這塊帶包裝的積家表遞給王洪啟,説是在香港給他買的。王洪啟客氣一下就收了。

  兩個小時庭審 王洪啟很安靜

  昨日庭審從14時30分開始,16時30分結束,持續兩小時。

  與第一次庭審時座無虛席相比,昨日庭審安靜不少,大約六七十人旁聽。從他們説話的語氣和內容來判斷,除了王洪啟的家屬和親友,還有遼源市政府公職人員。

  整個庭審中,王洪啟很平靜,沒有過激的行為和言辭。開始時他一直站著。

  後來,法警給他找了一把椅子坐。不過每逢審判長問他話時,他都立刻站起來回答。

  他承認4次小額受賄

  以下4次受賄,王洪啟兩次開庭都承認。

  第一次 在北京看病時收一萬

  2002年底,李華哲陪王洪啟到北京復查心臟。李華哲在天倫王朝酒店請王洪啟吃飯,並送給他一萬元人民幣。

  第二次 在北京學習時收一萬

  2003年10月、11月份,王洪啟到北京參加市長之家研究班學習期間,李華哲請王洪啟在天倫王朝酒店吃飯,送給他一萬元人民幣。

  第三次 在瀋陽開會時收一萬

  2004年9月,王洪啟到瀋陽參加東北人防工作會議期間,李華哲請王洪啟在萬豪酒店吃飯時,送給他一萬元人民幣。

  第四次 在北京學習時收一萬

  2006年上半年,王洪啟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李華哲去看望王洪啟,在中央黨校內茶館裏,送給他一萬元人民幣。

  3次大額受賄 先承認後否認

  四平市檢察院還起訴王宏啟有3次受賄,王洪啟在第一庭審前接受的調查中承認有,但在第一次庭審和昨日庭審中又予以否認。

  第一次 20萬元 因解決拆遷問題

  2002年8月中旬,遼源市中江房地産公司開發的中江大廈施工拆遷問題解決後,該公司董事長楊中江從公司提出25萬元人民幣在長春香格里拉酒店交給李華哲,李華哲留下5萬元後,于次日將其餘20萬元在遼源王洪啟的辦公室送給王。這筆賄賂正是李華哲記在工作筆記上的那一筆。

  對該項起訴,王洪啟在第一次庭審前承認收了20萬,並在年底時以政府和部門發的獎金和福利為名把其中的十七八萬元交給愛人。

  第二次 收1萬美元 在賭城輸了一些

  2002年10月至11月間,王洪啟、李華哲和遼源市建設局彭某、財政局王某等人去越南、廣西等地考察城建,其間在瀋陽萬豪酒店,李華哲送給王洪啟一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2643萬元。

  王洪啟在第一次庭審前曾交代收過這筆錢。他拿回遼源後放在辦公室。2004年11月,他隨一個團去美國和加拿大考察,一萬美元都花掉了,他記得買了一些衣服,還在賭城拉斯維加斯玩老虎機輸了一些。

  第三次 10萬元 “感謝多年的支持”

  2004年元旦期間的一天,李華哲在王洪啟的辦公室送給王洪啟10萬元人民幣,對王多年來對他的幫助和支持表示感謝。

  王洪啟在第一次庭審前交代説收了這10萬元,先放在辦公室,後在春節前拿回家給愛人,説是發的獎金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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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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