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昌7月20日電(記者 李興文)為促進土地節約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規定,明確要求工業園區的土地一律優先安排循環經濟項目。入園企業在土地、能源、水資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須達到設定的綜合控制標準。
據了解,江西省土地資源相對不足。全省2005年人均耕地面積約為全國人均水平的一半,低於聯合國糧農組織規定的人均耕地0.8畝的警戒線。
近年來,江西省政府要求各地按照"佈局合理、用地集約、産業集聚"的原則建設工業園區。江西省發改委與省國土資源廳日前根據這一要求建立了重大項目土地協商會制度,規定工業園區用地優先安排循環經濟項目。
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扶持,婺源、永修等地的工業園區在産業集聚的基礎上初步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工業生態系統,形成了"資源-産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循環經濟鏈條。江西省目前70%以上的開發區用地為荒山、荒坡、荒灘和丘陵。而依託園區集中辦工業,比過去採取分散建廠方式節約用地近6萬畝。
為進一步抓好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江西省發改委表示,今年起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工業園區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對循環經濟項目予以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完)
責編:曹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