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國土部:各地妥處小産權房 中央不出臺統一文件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7: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進入國內頻道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阮煜琳)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二十五日透露,由於各地小産權房的情況不一樣,中央或國土資源部不會出臺統一的處理意見。國土資源部與各地共同從實際出發,認真調研,依法合情合理地處理。

  贠小蘇二十五日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無論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沒有經過批准,沒有辦理轉讓徵收手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都是違法的。

  “村級幹部、鄉級幹部沒有權力做主出租、出讓農村的集體土地去蓋商品房,村級幹部、鄉級幹部私自做主出讓也是違法的。如果蓋商品房佔農用地,必須在依法辦理轉讓徵收手續以後,按照城市規劃來建商品房,否則其他行為都是違法違規的。”贠小蘇強調。

  贠小蘇説,中央多次發文強調,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首先要把在建的、沒有銷售的小産權房管住,不要再賣了。但有的人還是想鑽空子,這是冒風險的。已經遺留的小産權房,大家認真研究,弄清每一個樓盤的具體情況,依法合情合理地去處理。因為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每一宗土地的性質不大一樣,開發投入的情況不一樣,買房人的情況也是各不相同,對這種複雜的小産權房問題,中央或國土資源部不可能出臺一個統一的文件。

  贠小蘇説,小産權房實際上是無産權的違法建築,要依法認真處理。面對複雜情況,共同從實際出發,認真調研,依法妥善處理,積極主動處理,這才是基本態度。

  國土資源部總規劃師胡存智二十四日公開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一旦小産權房或無産權房合法化,其價格將與商品房趨同,不再存在價差問題。對於國土資源部官員的表態,一些民眾認為,似乎讓小産權的“房主”看見曙光,小産權房最終會有一個“合法身份”。

  對此,專家指出,不管將來國家如何出臺政策、法律,就目前購買小産權房來説,面臨的風險要大於潛在的收益。即使將來國家允許以補辦手續和補交費用的形式取得正式産權,也不可能給買受人“免費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讓費用、應向國家繳納的稅費等,買受人所獲得的“超額利潤”恐怕所剩無幾。如果國家未來的政策對買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認的話,買受人恐怕要面對無法“保本”的危險。所以,對於暫時火熱的小産權房市場,建議買房人謹慎從事,不要冒險為之。(完)

  相關鏈結:

責編:肖金平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