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川5月22日專電(記者張欽)寧夏回族自治區普濟大藥房原出納劉某因貪污公款239.96萬元,21日被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10月至2008年8月,劉某擔任國有企業寧夏普濟大藥房的出納期間,利用工作便利,私自留存了一些空白現金支票,然後偷蓋藥房的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採取提現不入賬和大頭小尾的方式,分246次侵吞公款239.96萬元。
劉某聲稱,她將這些錢用於生活開支、吸毒及由他人炒股。
據介紹,劉某貪污公款案案發源於2008年3月普濟大藥房更換會計對賬時,發現一部分支出與會計賬目不符。他們找劉某詢問,但一直找不到她。9月2日,劉某向藥房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承認了她貪污公款的事實,當天普濟大藥房向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檢察院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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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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