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800多萬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私分國有資産600多萬元。”今日(17日),原北京金穗源糧油貿易有限公司經理、山西省朔州市糧食儲備庫主任張莉萍一案,由長治市檢察院偵查終結。檢察機關依法對張莉萍提起公訴,其涉嫌犯貪污、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産3項罪名。
經查明:1998年至2005年,張莉萍在擔任山西省糧食廳下屬企業北京金穗源糧油貿易有限公司經理、山西省朔州市糧食儲備庫主任等職務期間,侵佔、騙取公款835萬餘元,據為己有;挪用公款1000萬元,用於個人經營;以金穗源糧油公司名義將8套房産私分給本人及職工,數額達650萬元。(記者 辛戈)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