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5月15日電(記者岳德亮、裘立華、余靖靜)杭州市公安局1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回應輿論普遍關注的有關問題。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鄭賢勝表示,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肇事者胡斌在“5 7”交通肇事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受害方譚卓無責任。
根據委託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肇事車輛存在違法超速行為,時速在84.1公里至101.2公里範圍。
鄭賢勝表示,警方對城市道路發生的飆車、非法改裝車上路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將始終堅持依法嚴管重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鄭賢勝表示,根據公安機關所收集的證據、查明的案件事實,以及刑法第133條的規定,胡斌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最終,胡斌的行為構成何種罪名,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確定。
鄭賢勝説,公安機關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公正辦理。至今,還沒有發現有辦人情案、辦關係案或其他徇私枉法的情況,也沒有收到這方面的情況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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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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