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全面部署了今後5年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明確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優化人民法院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加強人民法院經費保障、健全司法為民工作機制。
《綱要》提出改革現行行政經費保障體制,建立“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全額保障”的經費保障體制;實現人民法院經費由財政全額負擔,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杜絕“收支挂鉤”;根據中央確立的分項目、分區域、分部門的經費分類保障政策,制定適應人民法院實際情況的經費分類保障實施辦法;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經費管理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介紹説,“三五”改革綱要將進一步強調司法公開與透明,正研究建立裁判文書網上發佈制度和執行案件信息的網上查詢制度,為保證法律適用統一標準,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
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高法院正探索建立被告人附條件的認罪從輕處罰制度;有條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明確其條件、期限、程序和法律後果;依法擴大緩刑制度的適用範圍,適當減少監禁刑的適用。
最高法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對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群眾,實行國家救助,完善執行救濟程序,建立執行救助基金。
相關鏈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