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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法治藍皮書》全景描述2008年的中國法治

 

CCTV.com  2009年02月13日 09: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編者按:為了總結中國法治發展狀況,推動中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自2004年以來,每年組織國內法律實務界、學術界的專家,編輯出版《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法治藍皮書)》(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該書對中國當年的法治進展以及一些社會熱點問題進行研究和評述。當前,《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9(2009)(法治藍皮書)》即將出版。這裡特摘登藍皮書總報告《2008年的中國法治:在堅持科學發展觀中繼續前進》一文的主要內容以饗讀者。該文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課題組撰寫,對中國2008年法治建設所取得的進展進行了盤點,並對中國2009年可能出臺的重大立法,行政法治和司法改革所可能採取的舉措,金融監管、稅收法制、民生法治等所可能取得的進展進行了展望。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2009法治藍皮書》

  全景描述2008年的中國法治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課題組供稿

    ■執筆人:李林、田禾、呂艷濱

    ■課題組成員:常紀文、陳潔、陳欣新、戴瑞君、黃芳、黃金榮、江菁、李林、李明德、劉敬東、柳華文、呂艷濱、莫紀宏、孫世彥、田禾、席月民、謝鴻飛、謝先勝、葉自強、余少祥 (按照姓名漢語拼音排序)

  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進一步趨於完善

    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制定通過了《循環經濟促進》和《企業國有資産法》,修訂了《殘疾人保障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消防法》,另有多部法律正在依法進行審議。國務院則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規20余部。

    不斷加強立法是確保形成完善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保障。200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進一步加強了相關領域的立法,取得了一定的進展。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制定通過了《循環經濟促進》和《企業國有資産法》,修訂了《殘疾人保障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消防法》,另有多部法律正在依法進行審議。國務院則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規20余部。據全國人大網站的數據統計,截止到2008年11月22日,各地方人大共計制定、修改了217部地方法規;各部委以及各地政府制定、修改了84部部門規章和62部地方規章,這些地方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規章大都對相應的行政行為設定了規範、提出了要求。2008年的立法活動呈現出很多特點。

    第一,立法活動更加關注民生。關注民生乃是2008年中國法治發展的重要亮點。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立足於保證殘疾人的生存與發展,為了適應近年來社會發展對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促進殘疾人更好參與社會活動等的需求,從多個方面對原有制度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針對“奶粉事件”所暴露出來的乳製品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完善了有關的監管機制。《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對汶川大地震災區過渡性安置、恢復重建規劃、恢復重建的實施、資金籌集與政策扶持等進行了規定。

    第二,立法活動繼續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服務,並力求實現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將鼓勵資源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等的政策措施加以法定化,以增強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了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水污染應急機制等,以解決近年來水環境逐步惡化的問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重在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

    第三,立法活動更加關注現有法律制度的實施。《企業國有資産法》是對《物權法》中涉及國有資産的原則性規定做了進一步細化。《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適時出臺,澄清了社會各界對《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制度的認識分歧,並進一步提升了法律中有關制度的操作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審批暫行規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規範性文件為《證券法》的具體實施創造了可操作性條件。

    第四,立法活動更加注重民主化和科學化。2008年,中國的許多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制定都向全社會公開並徵求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就《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國家賠償法修正案(草案)》、《郵政法(修訂草案)》、《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等向社會徵集了意見。國務院于2008年正式啟動了“行政立法草案意見徵集管理信息系統”(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guestLoginAction.do),公眾只要進入該系統,就可以對任何正在徵集意見的行政立法草案發表意見。立法活動公開徵求意見不僅有效地保障了公眾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也使相關制度的創設更具科學性。

    第五,及時清理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中國當前立法中的主要矛盾不再是相對有限的法律制度不能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而是已有法律法規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間存在矛盾或衝突,因此,適時地清理已出臺的法律法規顯得尤為重要。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20世紀90年代以前制定且未作過系統修改的法律,開展了系統的清理,重點解決法律規定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法律之間規定不盡一致或不夠銜接,法律操作性不強、影響實施等問題。國務院則于2008年1月15日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在對截至2006年底的655件現行行政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後,廢止了49件行政法規,宣佈43件行政法規失效,並對部分內容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行政法規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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