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勞動社保新政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項社會保險待遇標准將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欣慶昨日將六項新政歸納為“一升一降(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標準,降低社會保險繳費費率)、一統一分(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退休人員醫療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一抓一放(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放開城鎮老年人和靈活就業人員門診)。他表示,這些措施是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並落實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改善民生,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要求。
新政1 三項社保待遇標準提高
企業養老 退休養老金月人均1830元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表示,2009年1月1日起,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三項標準。
其中,北京市173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調整額度與上年相同,為2008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2.3%。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由目前的月人均1630元提高到1830元。
最低養老金標準也做了調整。退休、退職、退養人員的月養老金最低標準分別從775元、682元和607元調整為900元、800元、700元,分別增加125元、118元、93元。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60元
失業保險金標準仍按照繳費年限分為5個檔次,每檔上調60元,平均水平由原來556元上調到616元,增幅10.8%。新標準調整後,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也隨之增加60元,由現行標準338元上調至398元。
工傷保險 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240元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中,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240元,增幅14%;護理費月人均擬增加118元,增幅10%;供養親屬撫恤金月人均增加135元,增幅13.8%。
【解讀】
社保基金支出增43個億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欣慶表示,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以往是每年的7月1日調整,明年將提前到1月1日。
不過,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中的護理費計劃仍于7月1日調整,由於該項與社會平均工資挂鉤,而2008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要到明年上半年才能公佈。
提高社會保險三項待遇標準後,社保基金預計將增加43.1億元支出。其中養老保險預計增加支出42.3億元,失業保險0.6億元,工傷保險0.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