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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發佈傳統醫學師承人員醫師資格考試辦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5日 14:18 來源:衛生部網站
專題:國家各部委動態

    衛生部網站消息 生部近日發佈第52號部令《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該《辦法》主要針對1998年6月26日以後以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身份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對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在擬訂通過認定的方式解決他們的執業資格問題。該《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3日發佈的《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新《辦法》將考試資格的考核簡化為師承出師考核和醫術確有專長考核兩種考核。新《辦法》對確有專長人員的條件進行了修改。

    一是將過去以確有專長身份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是鄉村醫生,改為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經考核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同時將未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人員在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指導下進行的傳統醫學臨床實習納入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範圍。

    二是將原規定的“申請考核確有專長人員的須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的”,改為考核醫術確有專長的部門為設區的市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

    新《辦法》還規定了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能直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只能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工作滿5年才能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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