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説,該公司對由於使用“欣弗”産生不良反應的患者及其家屬深表歉意,並作出四點承諾。(新華社8月13日電)華源藥業對“欣弗”不良事件患者作出四點承諾
人命關天。“欣弗事件”發生後,我一直關注著事態進展,特別是主要責任方安徽華源對此的態度。然而,看安徽華源的四點承諾,我突然感到被愚弄:這哪是什麼承諾,分明是廢話連篇。
請看安徽華源的四點承諾:公司將全力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在調查結論的基礎上,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公司將採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儘快完成規定批次“欣弗”的召回工作;對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後果,公司將依據有關部門的醫學鑒定結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落實善後處理工作。
不難看出,以上四點都是安徽華源必須依法做好的事,就如法律規定“不準違法殺人”一樣。從承諾的內容看,人們看不到安徽華源對受害者的一點憐憫之心和責任感,百姓與受害人及其家屬,也沒有從這些承諾中得到一點有用的信息。安徽華源為什麼在這個敏感時期做這些沒有實際意義,對患者特別是受害者沒有任何價值的承諾?
聽聽華源的“指責”,或許能找到答案。據8月13日《中國經營報》報道,華源一高層人士認為,藥監部門在工作中同樣存在重大疏漏,也應該對“欣弗事件”負責。企業敢於指責藥監部門的工作有重大疏漏,並不多見。
從華源的“指責”中,我們得知了三個令人驚訝的“藥監疏漏”:輸液劑中最致命的問題往往出自“相關雜質”,藥監局對此規定含糊;抗生素的滅菌是關乎藥品安全的重要環節,藥監局至今沒有一個標準;出於安全因素考慮,國外根本就沒有批准過克林黴素的輸液劑型,而我國藥監局卻一直在發放這類藥的新藥註冊證書。這樣的新藥註冊審批是否妥當,值得深究。
滿肚子委屈的安徽華源,面對“上級”的要求,他們該怎麼辦?只好做一個廢話連篇的承諾吧!(孫化民)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