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永遠的豐碑
CCTV.com消息(新聞30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歌是根據1947年10月10日由毛澤東起草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改編而來的,自誕生以來,在人民軍隊中傳唱了五十九年。
早在1927年9月,毛澤東就要求部隊官兵對待人民群眾説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伕,不打人,不罵人。同年10月,又規定了三項紀律。1928年3月,毛澤東在湖南省桂東縣沙田村向全體官兵正式宣佈了三大紀律六項注意,成為人民軍隊區別於一切舊式軍隊的顯著標誌。
1929年以後,根據形勢的發展和部隊的實踐經驗,將原來的“行動聽指揮”改為“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改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打土豪要歸公”改為“籌款要歸公”,後又改為“一切繳獲要歸公”。六項注意也逐步修改補充成八項注意:説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是軍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
責編:倪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