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加大官員問責力度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5日 10:46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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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楊維漢、田雨報道)日前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加大了對違法官員的問責力度。
草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採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的;
未按規定及時發佈突發事件警報、採取預警期的措施,導致損害發生的;
未按規定及時採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後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應急救援資金、物資的;
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和自由並造成損害的;
未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導致發生嚴重次生、衍生事件的。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