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一家軟體公司買了一款炒股軟體,發現無效後要求退貨,對方答應,並要求我把發票寄回。我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委託韻達快遞公司寄到上海,而快遞員韓得才,電話13051008014,卻在當天傍晚自行轉交給全峰快遞公司,故韻達訂單為空單,全峰訂單號:30002523724,並在11天后我進行查詢時全峰公司告訴我發票遺失。我知道丟失之前,因軟體公司長時間沒收到發票故而給第一個快遞員打電話。他説把我的快件弄濕了,給換單,並沒有告訴我換了快遞公司。當我知道遺失之後,給全峰快遞公司打電話詢問才得知他們拿到時候為空件。發票補辦交個3300元稅錢,並且我反應了快遞公司,現在韻達公司那個快遞員辭職,並告我愛怎麼告怎麼告,快遞公司説可能把發票賣給了全峰快遞公司,後韻達公司想賠償1000元,我未同意,故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