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去年8月份在蘋果授權經銷商處購買一台蘋果筆記本MacBook Air,在使用幾個月後發現顯示器出現一個亮斑,隨即聯絡蘋果售後熱線並到上海浦東蘋果直營店進行維修,屏幕問題在直營店天才吧得到證實後筆記本被更換了新屏幕,但是取回機器使用一段時間後屏幕再次出現之前的問題,於是再一次聯絡售後並到浦東蘋果直營店進行維修,問題被證實後再次更換屏幕。
第二次更換屏幕之後,在擦拭屏幕時發現了原以為是灰塵的條狀壞點,於是隨即預約進行第三次維修,問題得到證實後再次更換屏幕。
第三次更換後,使用中發現屏幕底部漏光,搜索網上發現有很多同樣例子,於是再次預約後本月10日再次到直營店進行檢測維修。但是這一次被告知不能進行再次更換。他們的理由是:前三次都是出於顧客體驗而進行的更換並已更換3次(意思是顧客體驗只有3次?),而且這一次的屏幕漏光是正常現象,屬於國家標準範圍內。並且天才吧有一位specialist專家還一直向我推銷Apple Care(延長保修至3年)。員工號:141648073
出於顧客體驗進行的維修,也就是説他們認為屏幕出現亮斑,漏光等這些都不屬於屏幕本身質量問題。真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