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在天津鵬龍一家4S店購買東風雪鐵龍世嘉1.6排量手動擋轎車一輛,在1700公里時出現發動機報警,過幾天后自行消失,但過一段時間後又重新報警,而且發生低速抖動熄火現象,應是缺缸熄火現象,投訴廠家進店維修,檢查三缸點火不良,更換過點火線圈,清洗噴油嘴及1號和3號火花塞對倒,後清洗進氣管道和三元催化打吊瓶,並更換4個火花塞,加汽油添加劑,轉天仍報警,應4S店要求將車置店並於轉天早晨測試數據,測試時仍發生報警。又更換進氣壓力傳感器,前氧、後氧傳感器還是報警,後與店內救援車對倒行車電腦,噴油嘴,曲軸傳感器,水溫傳感器及電瓶但仍報警。去年冬天又開始頻繁報警,報警始終是1336和1339故障碼,4S店更換點火線圈,火花塞及清理缸內積碳,沒效果,廠家及4S店從始至終認為積碳造成,本人認為發動機本身就有缺陷,有質量問題,前前後後修車累計3個月左右,最後廠家要求拆解發動機,不拆解查不出原因。要求:1,換發動機總成並賠償兩萬元經濟損失加新發動機延保兩年。 2. 廠家要求拆解發動機,我認為也是拆著看,也不知道真正原因,所以拒絕拆解發動機,要求直接賠償一萬五千元經濟損失,脫離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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