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長春一汽大眾
投訴內容: 我于2012年,6月2日,在吉林省延吉市中誠4S店購買的全新長春一汽2013款全新邁胖子,五千多公里時機同燈報警,到中誠4S店,接待人員,説是正常,之後給我補入機油後,我就走了,到8910KM時,我到4S店保養,行駛1000公里後,到10151KM時機油燈報警,隨後到4S店進行機油稱重,行駛2000公里後,到12317KM時機油再次報警,但中誠4S店説以長春一汽廠家的標準屬於正常,我對此強烈不滿,我要求長春一汽對此産生的後果給我進行賠嘗,並且退車退錢,或換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