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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興龍
水是透明的,然而一場關於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的爭論,讓老百姓的飲用水安全蒙上了一層陰影。
5月6日,備受“標準門”困擾的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開發佈會。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表示,該公司在執行地方標準DB33/383-2005的同時,也執行了國家的強制衛生(安全)標準。農夫山泉之所以選擇在標簽上標示地方標準,因為DB33/383-2005是目前飲用天然水行業行政級別最高的質量標準。
“農夫山泉,有點甜”,這句廣告語如今多了一份苦澀,據鐘睒睒透露,截至4月底,“標準門”造成的損失超過6000萬元。同時,鐘睒睒宣佈,農夫山泉將放棄北京桶裝水市場。
稱符合國家標準
這是一場充滿了火藥味的發佈會。
長長的9塊展板分別擺在會議室門口以及會議室的兩側,上面張貼著相關媒體從4月10日起針對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的系列報道,涉及22個日期,67個版面。農夫山泉期間發佈數份檢測數據和聲明,依然無法平息其使用的地標指標寬鬆的質疑。
這場發佈會吸引了大批媒體前來參加,中國證券報記者看到,除了受邀請的百餘位記者之外,還有全國各地的許多紙媒、網絡媒體和自媒體人士不請自來。當被問及為何選擇如此“激烈”的回應方式時,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直言:“都快要命了,能不激烈嗎?”
作為事件的另一方,相關媒體派出了數名記者到現場派發報紙。在當日報紙上,刊登了《北京市質監局介入調查農夫山泉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在京停産》的報道。並且,在發佈會過程中,相關媒體的記者們多次打斷農夫山泉高管的發言,就企業為何堅持用指標寬鬆的地標進行發問。
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解釋稱,該公司在執行地方標準DB33/383-2005的同時,由於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屬於強制標準,因此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自然也執行了國家的衛生(安全)標準。農夫山泉之所以選擇在標簽上標示地方標準,是由於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針對飲用天然水的國家標準,DB33/383-2005是現今飲用天然水行業行政級別最高的質量標準。
相關媒體質疑,在明知浙江地標部分指標較為寬鬆的情況下,為何不修改標簽?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強調“這是企業的權利”。他指出,按照2012年衛生部發佈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企業可以自主地在法規允許範圍內選擇標示各級安全標準或質量標準。
農夫山泉新聞發言人周力補充表示:“衛生標準是最低的強制標準,是飲用水生産企業必須符合的,如果只是在産品上標一個衛生標準,實際上是極不負責的做法。”
損失超6000萬元
“我們不會在北京再開工廠生産桶裝水。”對於如何看待北京市質監局要求農夫山泉桶裝水停産的做法,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言辭激烈地回應,“我們在北京有10萬戶用戶,從2008年開始生産至今,差不多五年時間,沒有出過任何質量事故。目前我們為民眾生産的桶裝水的確已經停下來了,在這樣的環境下,農夫山泉只能退出。”
農夫山泉相關高管介紹,該公司設在北京寬溝的桶裝水廠,2012年利潤約為420萬元。
據了解,此前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曾下發《關於建議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銷售企業對“農夫山泉”品牌桶裝水進行下架處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各銷售企業即刻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産品做下架處理。5月6日,相關媒體報道,北京市質監局證實,因“標準”問題,農夫山泉桶裝水已在北京停産。
農夫山泉桶裝水遭停産的主要原因是,該公司在北京設廠生産,然而在標示中使用的卻是浙江地方標準。農夫山泉新聞發言人周力解釋稱,浙江省的DB33/383是一個産品質量標準,從未有法規禁止跨地區使用地方質量標準。並且,依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規定,委託方或者授權方已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受託方或者被授權方無需重復備案。
儘管在發佈會中,農夫山泉高管極力辯解,“農夫山泉的産品品質遠高於現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但是由於消費者存在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孰高孰低的擔憂,農夫山泉的銷售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嚴重影響。
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介紹,“我們在全國的市場份額約為25%,華南份額相對較低,大概為10%左右。4月10日之前,農夫山泉在北京市場的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30%。‘標準門事件之後,現在的增長率已經全部停下來了。”
農夫山泉工作人員透露,該公司已經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訴狀,向相關媒體索賠6000萬元,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這筆鉅額索賠是如何計算的?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表示,“6000萬元,是我們在起訴時已經發生的損失,還不包括起訴以後的內容。我們起訴書是在上個月28號提交的。”
作為國內天然礦泉水的重要品牌,農夫山泉生産標準和産品質量的高低關乎著眾多消費者的健康。“標準門”發酵的背後,反映出了公眾對於飲用水安全的擔憂,以及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完善和統一的迫切性。正如農夫山泉高管所言:“相關媒體的批評儘管對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但引發了公眾對飲用水問題的關注,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