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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單毅)日前,關於“國內三大電信運營商正在與騰訊公司展開談判,討論如何監管騰訊的OTT業務,以及如何向OTT業務收費”的消息甚囂塵上。對此,騰訊公關部相關人士昨日告訴本報記者,外界有關微信收費言論純屬謠傳。業內專家指出,運營商與OTT業務的“衝突”已經到了一個“分水嶺”,未來唯有合作才是雙贏。騰訊公關部相關人士昨日告訴本報記者,外界有關微信收費的言論純屬謠傳,微信的目標是跟運營商共贏,一起在無線互聯網時代提供更多的增值業務給用戶。騰訊很多獨特的增值內容和服務,是可以為運營商提高用戶的忠誠度和ARPU的。雙方在夢網時代就是緊密合作的夥伴,在新的無線互聯網時代,合作的空間會更大。
據記者了解,“微信或開始收費”這一消息並非空穴來風。因為自去年以來,電信運營商高管就紛紛表示,微信給自身的業務帶來了嚴峻挑戰。互聯網數據中心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電信運營商短信量比2011年下降20%,彩信量下降25%,電話業務量甚至也下降了5%。以本市為例,2013年除夕當天短信提交總量增速明顯放緩,但各運營商用戶手機上網流量的同比增幅都在200%以上。
“微信的視頻和語音通話功能是繼短信、彩信之後,對運營商語音業務發起的最大挑戰。而且微信的用戶數量幾乎是聯通和電信的總和。”資深IT行業評論人李樺指出,微信的衝擊不只在業務侵蝕上,還有可能佔用運營商很大的信息命令資源,運營商與OTT業務的“衝突”已經到了一個“分水嶺”。
天津理工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院長魏臻認為,移動互聯網是大勢所趨,其産品與傳統電信業務的融合度將會越來越高。今年工信部也要確定“虛擬運營商”的牌照,微信很有可能拿到該牌照,但之前應該會和電信運營商形成一種合作、分賬或結算制度。
通信業觀察家項立剛表示,互聯網企業不可能花大量資金建社通信網。除了競爭,雙方更多的應該是合作,這也有助於基礎電信運營商獲得新的、自身不擅長、以前視為雞肋領域的收入來源,做大市場蛋糕。
-名詞解釋
什麼是OTT?
OTT是指互聯網公司越過運營商,發展基於開放互聯網的各種語音、視頻以及數據服務業務。比如騰訊的微信、微軟的Skype、小米的米聊、奇虎360的口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