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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
東方網2月26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只買貴的,不買對的!”這種現象竟然出現在政府採購上。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的一項研究顯示,研究採集樣本中高達八成的政府採購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平均價。 “豪華採購”、“天價採購”更是層出不窮。其中,最極端的一個例子是,一台普通的臺式電腦政府採購價達到驚人的9萬多元,而市場價不過才2000多元,相差30多倍。
該結果是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人員對中央政府採購以及26個省、直轄市政府採購信息的公開情況進行梳理,並根據可公開獲取的協議供貨成交價格、中央國家機關批量集中採購的成交價格,分析其與市場平均價格的差異而得出的。
政府採購價竟達市價37倍
該項調查對中央政府採購以及26個省、直轄市政府採購信息的公開情況進行了分析,調研了1.9萬件商品的採購,調研發現,政府採購價格虛高問題十分突出,八成採購物品高於市場平均價,資金浪費嚴重,背離制度設計初衷。
這項調查發現,一些辦公用品的成交價格遠高於市場價格,例如筆記本電腦:2098件、實際支出約1801萬元,按市場平均價採購支出約1373萬元;影印機:215件、實際支出約466萬元,按市場平均價採購支出約343萬元;臺式計算機:4003件、實際支出約2186萬元,按市場平均價採購支出約1660萬元……
負責此項調查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田禾介紹,這次調查的原始數據是通過主動公開和按要求公開方式獲得,來自於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計119299件協議供貨商品的成交記錄,其中廣東省66128件,黑龍江省15239件,江西省9852件,福建省28080件。
據統計,有15190件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實際支出約7934萬元,佔全部商品總件數的79.86%,實際多支出約2074萬元。
調研組調研了1.9萬餘件商品的政府採購,總採購價格9200余萬元,其中20 .14%的採購商品低於或等於市場價格,其餘商品全部高於市場平均價。高於市場平均價1.5倍以上的商品有10678件,其中一個市場價格2649元的臺式電腦,採購價格為98370元。
政府採購成交記錄不透明
我國政府採購法規定,政府採購活動應該符合採購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的要求。另外,《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也明令禁止政府機關採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並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降低採購成本。
“但實際操作中還是暴露了一些問題與不足,尤其是政府採購活動不透明、採購價高於市場價等,容易引發公眾質疑。 ”田禾説。
調查還顯示,我國政府採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萬億元,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然而,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呂艷濱認為,預算節省不等於實際省錢。一些政府採購表面上看節約了財政資金,但實際支付的採購價格卻高於市場價格。
據分析,導致高價採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最高限價形同虛設,政府採購中心以“媒體價”乘以一定優惠比例作為最高限價,而“媒體價”是某些生産商與經銷商自定的,並不能夠真正反映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