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們在晉中市榆次區翰唐公寓買四樓高層期房,2009,10月接房,見北面陽臺距窗戶6米左右,建圍墻3米多高,在接房意見單中住戶注上:陽臺圍墻太高.到2000,9月初,公司又加高圍墻[廣告],住戶光線,視線,受影響,存在治安.消防,水災,衛生,,,,許多隱患,五戶聯名申訴一年來沒有結果,晉中市規劃局説;已前建圍墻,住戶已住上就不説了.實際我們其中三戶還沒有住就已申訴了,從2011年9月到現在,沒有結果,晉中市規劃局不要説對以前高度給説法,就是後加的圍墻也朿手無策,
買高層住宅,還不如低層樓一樓條件,白天在屋內,如同在地下室,
買房買了假,請31.5打假,幫助一下無助的人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