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1年12月8日在拍拍網“家用電器歐騰專營店”購置一台“天爾便攜式推桿手提式立式乾濕1200W家用吸塵器”,金額135元。店主孫耀鋒,聯絡方式13757451100。發貨人孫海峰,單位“寧波天爾電器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周巷鎮環城西路185號,電話15867890888。
在18日收貨後發現,賣家産品是三無産品:①外包裝及實物上的標識、使用説明書均是外文;無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中文標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名和廠址;無中文使用説明書,違反我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一)、(二)項規定;②産品係多散件包裝,大小物品共7件,包裝箱內沒有物品清單;外包裝也未註明驗收注意事項,違反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③産品是賣家獲得訂單後由廠家直接發貨。違反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産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之規定。明顯具有假冒偽劣産品嫌疑。後與賣家協商未果,向拍拍網舉報也未得到解決。
投訴要求:按照拍拍網對標有“正”字商品,實行“正品假一賠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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