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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調查:“退市第一股”*ST創智身後的重組羅生門

發佈時間: 2012年12月25日 15: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記者 周紅艷)“這就像是還在手術臺上的病人,被追趕著與健康人賽跑,結果一定是必死無疑。”

  12月24日,“末日”後的首個平安夜,陳斌沒有選擇和家人一起過節,而是與幾位同為*ST創智(後簡稱“創智”)股東的朋友一齊來到中國證監會的信訪辦,來反映這只股票重組失敗背後的深層原因。談及創智幾近板上釘釘的“退市第一股”身份時,陳斌用了一個雖不完全恰當,卻十分形象的比喻表達了自己的無奈心情。而實際上,在曾經籠罩著“中國微軟”光環的創智數碼從榮盛到破産、從破産重整到被勒令終止上市的數年重組路上,出現這樣難以被中小股東理解接受的、“意料之外”的戲碼,已經不是第一遭。

  14.57億等於30萬?

  根據證監會(2009)第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42號文”)認定的事實:在1998年,創智數碼董事長丁亮名下的創智信息科技郵箱公司借殼上市,從2004年至2006年三年間,丁亮累計挪用上市公司資金餘額達5.71億,為他個人的創智集團及關聯公司違規擔保8.86億,侵吞總額達14.57億,直接導致公司在2007年5月被停止交易。就此,2009年的行政處罰決定給予丁亮警告處份並處30萬元罰款。

  “我們一直很難接受將14.57億與30萬對等來看這件事。”另一位股東王平向記者介紹,自42號文發出後,創智的中小股東一直要求追究掏空上市公司資産的前大股東即實際控制人丁亮的責任,要求管理層將丁亮一案移交至檢察機關,依法追究被侵佔的鉅額資産,以挽回股民的損失。

  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證券法》的第186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證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創智的虧損並非是經營性虧損,而是由於大股東掏空公司的行為而虧損,我們認為這其中涉嫌經濟犯罪。停牌四年受損失的都是普通投資者,罪魁禍首卻金蟬脫殼。我們認為這是極其不合理的。”多位投資者一齊向記者講述稱。

  “坑蒙拐騙”的重組方

  *ST創智重組方為四川大地集團。資料顯示,大地集團涉及房地産、酒業批發零售等業務,實際控制人賈鵬1969年生,四川廣元人,畢業于西南財經大學。

  王平稱,大地集團在2007年底進行重組的時候曾承諾中小股東“未來12月注入旗下核心優質房地産業務,總價值不低於2.2億元”。在重組的過程中,還曾表示“目前大地集團的房地産業不符合國家政策”,請中小股東讓渡股份是為了引進新的重組方。這樣的承諾最終使得該公司最終與2.26元/股的低價(*ST創智股票停牌時價格為4.68元/股)入主*ST創智。此後,大地集團還承諾為原大股東創智集團佔用的1.4億多元資金提供擔保。現在看來這些承諾無一兌現。

  而此後亮相的所謂“新的重組方案”乃是控股股東大地集團將整體注入其控制的成都國地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國地置業”)。國地置業為在成都進行土地一級整理業務的公司,目前整理範圍為成都龍泉驛區天鵝湖片區、十陵片區約7平方公里的土地。

  “城市運營商實際上當然屬於房地産,而且重組公司還是大股東資産,我們當時就有一種被騙了的感覺。”

  但令王平沒想到的是,即便如此,這一方案裏面實際上仍然隱藏著一隻“黑天鵝”:成都市去年出臺的《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引進社會資金進行一級土地整理意見的通知》(下稱“2011版通知”)將對國地置業所經營業務造成影響,即該通知中規定一級土地整理項目投資的年回報率應不高於投資方實際金額的12%,而國地置業公司重組方案中所披露的國地置業與龍泉驛區政府所簽項目的對應投資回報率則高達39%。兩組盈利數據相差甚遠。而對於盈利預期的誇大,直接導致了重組方國地置業2012年11月最後一次重組方案的通過失敗。

  並未絕望 重歸或在一年後

  陳斌和王平沒有想到,就在他們反映問題的當夜,深交所就發佈公告稱:*ST炎黃、*ST創智股票恢復上市申請事項未獲得審議通過,將終止上市。這是“退市新政”實施後,首批退市的企業,也意味著退市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此後,創智也發佈公告確認了這一信息。

  今日,記者聯絡到了陳斌。他表示,雖然難以接受,但他們這些中小股民們並不會放棄繼續維權的努力。在昨日與證監會相關工作人員的溝通中,陳斌了解到,*ST創智實際上在一年之後還有重新上市的可能性。

  “關鍵就是要看大地未來能不能作為。但大地之前涉嫌欺詐上市的行為已經讓我們這些投資者失卻了信心。” 陳斌擔心,“拖”字會使創智在未來的一年中重蹈覆撤。就此,他希望監管層可以考慮到創智 “破産重組”的特殊情況,對其進行特別處理,以保障4萬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按照昨日深交所對相關規定的解釋:退市公司股票應在深交所作出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後5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板進行交易,期限30個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45個交易日內可進入全國性場外市場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

  與此同時,*ST炎黃、*ST創智公司通過改善經營、資産重組等方式,消除了終止上市情形並且達到了深交所規定的重新上市的條件,在股票終止上市後進入場外交易市場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或者18個月後,還可以向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為保護個人隱私,本文中出現的投資者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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