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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鏋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討論了8年之久而仍遲遲未能正式推出,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都只能説明一個基本的事實:改革牽涉面之廣,改革所觸動利益之深,已使絕大多數利益相關者不敢輕言推進措施。這一事實,置於我國當前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社會背景下,也使我們清楚地知道,改革迫在眉睫,但改革也困難重重。
令人欣慰的是,歷經波折,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終於有望在2012年第四季度推出。據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問題,其中包括工資正常增長和最低工資標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收益分享制度、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內容。雖然不少專家都對方案寄予厚望,不過,新方案的具體內容目前尚不得而知,能否真正緩解我國日益嚴峻的收入差距過大問題,也在未定之數。可以知道的是,這一改革的主線鎖定了“提低控高”。所謂“提低”,指的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所謂“控高”,也就是適當限制高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與此二者相關聯,筆者認為,此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真正核心,其實更應該鎖定“擴中”,也就是著力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人群基數以及做穩這一階層的收入水平。相對而言,“提低”與“控高”都應該基於“擴中”,是以“擴中”為改革目標取向的。只有首先澄清了這一認識,改革方案的制訂才不至於偏離其原有的軌道。
一段時間以來,我國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拉大的各種事實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討論已引發了各界的高度關注。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近期發佈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披露,2007年平安保險總經理年薪為6616萬元,是當年全國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751倍,相當於農民工平均工資的4553倍。《報告》還披露,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萬元,5年內年薪平均值上漲了37.7萬元,而員工工資漲幅不大,10年內只上漲了3萬元。全國總工會2010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兩成職工5年間從未漲過工資,208家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這一差距在1979年時僅為1 .18倍,收入差距已明顯拉大。造成上述種種局面的一個重要現實原因在於,高管決定薪酬機制並且缺少監督,部分行業依靠壟斷、資源配置優勢等導致其薪酬增長過快,從而加速拉大不同階層間的收入差距。而其深層原因則與缺乏一種共同分享經濟成長果實的機制有關,導致各階層在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無法公平參與分享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果實。
調節日益嚴峻的收入差距,顯然必須重構現有的收入分配製度框架。事實上,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出臺的風聲早已有之。據了解,方案的起草工作早在2004年即已啟動,由國家發改委具體負責。2007年至2009年間,前後舉行了6次徵求意見討論會。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國家發改委曾兩次將方案上報國務院,但均未獲得通過。
8年的時間裏,宏觀經濟形勢發生了不小的變化,而廣受關注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可説是“原地踏步”,沒有絲毫進展。有關部門對此亦未能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緣何遲遲未能出臺?許多專家認為,既得利益群體的阻礙是重要因素。其實這並不難理解。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牽涉企業與職工之間的關係,牽涉高收入階層與中低收入階層之間的關係,也牽涉政府和民間在財富分配上的角力。涉及群體既廣,所受阻力必然較大。恰恰是這一點,被既得利益階層加以放大,或宣稱不宜輕言推進改革,或藉故技術條件尚未成熟,不足以應對可能産生的諸多困難,因而改革宜緩行。
中國當前的總體收入分配形勢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較之10年前,乃至20年前,各群體的絕對收入水平都已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但是,各群體間的收入差距也已明顯拉大。
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是要使全體民眾能有較為均等的機會,參與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而不論各階層民眾的初始經濟狀況如何。經過20多年的高速發展,中國經濟“蛋糕”已經做大,進入“共富”時代的條件已然具備,政府財力殷實,調節各階層收入差距的能力也已足夠。如何運用政策工具調節客觀存在的過大的收入差距,其實衡量的是政府對效率與公平二者關係的深層次考慮。一個可能的思路是,以犧牲部分效率為代價,換取收入分配改革的推進空間。
由於歷史原因導致的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迄今未能有較大的轉變,這一局面已使得農村在市場經濟的改革進程中處於劣勢地位。正視這一現實,在制定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時,或許不容易出現較大的偏差。由此,不難理解一些學者提出的“提低、控高、擴中”思路之中,應較大幅度“提低”,穩定“擴中”,謹慎“控高”。無疑,“控高”所指向的“高”收入群體,在代言階層既得利益方面,具有相當的優勢地位,或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真正困難,正來自於此。總體方案能否順利推出,進而能否穩妥推進實施,將主要看方案中對這一群體採取了何種調控態度。
穩增長也好,促增長也罷,未來10年乃至20年,中國經濟無疑仍須正視“增長”問題。作為社會福利的源泉,經濟增長所帶來的收益如果無法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那麼,諸如養老保險、社會穩定等一系列問題將持續考驗整體經濟改革的推進深度。
一旦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鎖定“擴中”目標,那麼,“提低”和“控高”也就有了明確的改革方向。“提低”不再僅僅是一味設法增加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而是為其構建起一種穩定的保障收入增長的機制;“控高”也不再僅僅是像有些人所宣稱的那樣,一味通過所謂富人稅等財稅調節措施來達到限制其收入水平的目的。鎖定“擴中”目標的“提低”、“控高”等諸多措施,主旨均在於形成一個穩定的收入增長的動態機制,從而促使高、低收入群體不斷向中等收入群體“會合”,為最終逐步形成穩固、強大的中等收入群體創造條件。
要形成上述穩定的收入增長的動態機制,遠沒有想象中的那樣簡單。並且,收入分配差距持續擴大的現象,在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對勞動關係的健康成長造成了直接的衝擊,也使其前景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一方面,各行業間過大的收入差距長期無法得到有效調節,打擊勞動者的生産積極性。據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員工的敬業度僅有51%,比全球平均水平低15個百分點左右。另一方面,各階層間顯著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劇了勞資關繫緊張。數據顯示,2001年我國勞動爭議案件大約為15.5萬件,到2011年已經突破了60萬件。此外,各種群體性事件頻發,不少也是勞動關係惡化的結果。短期之內,如果無法有效通過價格、稅收、財政領域的改革措施乃至三者的聯動改革,促進收入增長的動態機制儘快形成,那麼,作為經濟增長關鍵要素的勞動力,其再生、保障機制無疑缺乏堅實的基礎。所謂的經濟穩增長,也將是空中樓閣。由此可見,實施良性的收入分配製度,對於保障經濟增長,有著基礎性的促進作用。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延續了8年而再度提上議事日程,也説明,改革無法中途停止,即便是當前我們面臨重重困難,也還沒有到一籌莫展的地步。當前,推進改革所必須補上的“臨門一腳”,也許就是決策者能否痛下決心敢於動一動有關部門和既得利益階層的“奶酪”。從長遠看,早動遠比晚動好。(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