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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份,全國居民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2%。其中,城市上漲2.2%,農村上漲2.0%;食品價格上漲3.8%,非食品價格上漲1.4%;消費品價格上漲2.3%,服務項目價格上漲1.9%。上半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3.3%。
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0.6%。其中,城市下降0.6%,農村下降0.5%;食品價格下降1.6%,非食品價格持平(漲跌幅度為0);消費品價格下降0.9%,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3%。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3.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1.20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12.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30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8.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1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9個百分點;油脂價格上漲6.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7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0.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1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下降1.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3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2.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43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3.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3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3.2%。其中,酒類價格上漲7.1%,煙草價格上漲0.6%。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3.3%。其中,服裝價格上漲3.5%,鞋類價格上漲2.4%。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9%。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9.2%,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4%。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9%。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4.9%,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2.8%,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0.6%,西藥價格上漲0.5%。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4%。其中,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0.7%,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4.6%,城市間交通費價格上漲1.7%,市區公共交通費價格上漲1.5%,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2.1%,交通工具價格下降0.8%。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0.3%。其中,旅遊價格上漲2.0%,文娛費價格上漲1.5%,教育服務價格上漲1.3%,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5.7%。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1.6%。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2.9%,水、電、燃料價格上漲1.0%,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7%。
據測算,在6月份2.2%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1.4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0.8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1.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約0.53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下降15.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48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下降0.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5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下降0.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1個百分點;蛋價格上漲11.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8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0.1%。
6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持平(漲跌幅度為0)。其中,煙酒及用品、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環比均上漲0.1%。交通和通信價格下降0.5%。衣著、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價格環比均持平(環比漲跌幅度為0)。居住中,水、電、燃料價格下降0.9%,其中,液化石油氣價格下降6.1%。
2012年6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
6月 |
上半年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6 |
2.2 |
3.3 |
其中:城市 |
-0.6 |
2.2 |
3.3 |
農村 |
-0.5 |
2.0 |
3.3 |
其中:食品 |
-1.6 |
3.8 |
6.9 |
非食品 |
0.0 |
1.4 |
1.6 |
其中:消費品 |
-0.9 |
2.3 |
3.9 |
服務項目 |
0.3 |
1.9 |
1.7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1.6 |
3.8 |
6.9 |
糧食 |
0.1 |
3.2 |
4.3 |
油脂 |
0.3 |
6.0 |
5.7 |
肉禽及其製品 |
-0.6 |
-1.7 |
8.9 |
其中:豬肉 |
-1.6 |
-12.2 |
6.8 |
蛋 |
11.4 |
-3.6 |
-6.3 |
水 産 品 |
-0.5 |
8.6 |
10.6 |
鮮菜 |
-15.2 |
12.1 |
19.7 |
鮮果 |
-6.3 |
0.6 |
-4.6 |
液體乳及乳製品 |
0.1 |
3.1 |
3.2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3.2 |
3.5 |
煙草 |
0.1 |
0.6 |
0.5 |
酒 |
0.2 |
7.1 |
8.0 |
三、衣著 |
0.0 |
3.3 |
3.5 |
服裝 |
0.0 |
3.5 |
3.7 |
鞋 |
-0.3 |
2.4 |
2.7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1 |
1.9 |
2.2 |
耐用消費品 |
0.1 |
0.4 |
0.6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5 |
9.2 |
9.7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1 |
1.9 |
2.4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2 |
4.9 |
7.5 |
西藥 |
0.0 |
0.5 |
0.1 |
醫療保健服務 |
0.1 |
0.6 |
0.5 |
六、交通和通信 |
-0.5 |
-0.4 |
0.0 |
交通工具 |
-0.1 |
-0.8 |
-0.6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4.2 |
-0.7 |
5.0 |
通信工具 |
-0.9 |
-12.1 |
-13.1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2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0 |
0.3 |
0.2 |
教育服務 |
0.1 |
1.3 |
1.2 |
旅遊 |
-0.2 |
2.0 |
1.9 |
八、居住 |
0.0 |
1.6 |
1.8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0 |
0.7 |
1.7 |
住房租金 |
0.5 |
2.9 |
2.4 |
水、電、燃料 |
-0.9 |
1.0 |
1.6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