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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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悲劇從此或將退出歷史舞臺。國務院辦公廳今天(26日)發佈《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這是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規範了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保護,統一明確了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及補助標準。
據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副局長楊國英介紹,意見的重大突破和創新就是統一明確了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和補助標準。對於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家屬按照《烈士褒揚條例》享受相關待遇;不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屬於因公犧牲情況的,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撫恤;屬於視同工傷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於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囑特別補助金。
楊國英:不屬於那幾種情況的,按照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尉正排職工資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金。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落實待遇,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民政部門會同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發放。所需經費通過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統籌解決,尚未建立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的,由當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放。
這是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上規範了對見義勇為人員應有的保護措施。近些年,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也陸續出臺了相應法規,利用優待撫恤政策和社會救助體系,對見義勇為的人員和家庭給予保障。
拯救好人,也少不了民間組織的參與,53歲的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談方就是其中一位。他于2008年5月19日創辦了“中國好人網”,專門幫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好人、讓他們獲得好的回報。
談方:我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發現,在不回避問題、正視問題的同時,應該把現實中成千上萬的好人、社會的陽光正氣告訴同學們,引導他們做老老實實、勤勤懇懇的社會建設者,而不是牢騷滿腹、怨天尤人的焦急的批評者。
《意見》的發佈,使得維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從地方行動、民間行為上升為國家行動,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讓“英雄流血不再流淚”從此成為國家意志被貫穿。
許多人由於見義勇為而致殘致傷,所以在醫療方面,醫療機構要建立綠色通道,堅持“先救治、後收費”的原則。因負傷,長期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較重的人員,可以通過適當減免醫療費用、城鄉醫療救助等方式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楊國英:就業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特別是有就業需求、有就業願望的,把他們列為重點納入就業援助,首先把這部分人作為幫扶就業的重點。特別是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一定要給予見義勇為人員優先優惠。如果見義勇為人員想進行個體經營,工商稅務等部門可以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優先優惠。
同時,《意見》規定,對於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中考、高考給予一定優待。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副局長楊國英説,如果在異地發生見義勇為,也要保證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避免待遇落實出現空白。
楊國英:對於發生在異地的見義勇為人員,文件也明確規定,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有義務告知見義勇為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加強聯絡、互相配合,共同落實好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