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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遍及135個街道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9日 1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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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保障質量引關注

       今年,廣州市將安排2.6億元用於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此外天河區還將另外安排4個億購買社會服務。據統計,無論是社區服務中心數量還是政府購買服務總量,廣州市在全國各大城市均居第一。面對激增的政府購買服務“大單”,廣州的社會組織能否承擔重任?

       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從1個街道發展到20個街道,再到全市推廣到135個街道,廣州只用了不到4年的時間。“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大方向非常好,但如此迅猛卻始料不及。”中山大學社工碩士教育中心常務副主任賀立平教授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在賀立平看來,如果社會組織發展得太快,可能會出現社工不專業,政府花錢購買的社會服務質量得不到保證的情況,既浪費納稅人的錢,更會影響政府公信力。

       有專業人士指出,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剛起步,而廣州在短時間內全面推開,社會組織審批門檻降低之後難免出現社會組織魚龍混雜、一哄而上搶“政府訂單”.在躍進式發展的同時,如何消除隱憂?如何保障行業健康發展?

       社會組織魚龍混雜

       “一個街道購買社會服務動不動就是200萬元,在很多人眼中這可是個誘人的大蛋糕,登記制度的鬆綁,讓不少社會組織也紛紛轉型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這一塊。”廣州大學社會管理研究院副院長謝建社教授説。

       據了解,去年廣州舉辦了一次大規模的公共服務購買洽談會,但僅有34家社工服務機構出席,而今年的數量則激增到813家。

       門檻降低了,大量社會組織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然而魚龍混雜的現象也引發了不少業內人士的擔憂。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社工告訴記者,現在提供服務的NGO來歷很多,有高校社工利用自身師資組建的,有民間自發成立的,還有由一些基金會、企業成立的。

       網友huananbill是一名助理社工師,他擔心社工可能變成新的“勞務工”.他告訴記者,自己現在所在社工機構的總幹事,就是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的老闆。這幾年隨著用工荒顯現,人力資源公司不好做了,開始尋求“轉型”,甚至一些家政公司也申請註冊成為NGO,但是他們在提供社會服務的同時,仍然在從事介紹保姆和鐘點工業務。

       “社會服務是非常專業的,社會組織如果把自己的業務做成大雜燴,怎麼能做好服務?”謝建社認為。“現在社會組織成分混雜,水平參差不齊,不排除有人是衝著幾百萬項目費來的。”謝建社表示,社工機構可以有盈餘,但必須用於下一個服務項目。

       “今年6月前,廣州市政府購買服務要在全市140個街道推開,這一步邁得很快也很大。看到‘蛋糕’這麼大,很多人就撲上來了,容易造成魚龍混雜的局面。”賀立平也不無擔心。

       政府有錢不知怎麼買服務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由於對社會組織不信任,害怕“肉包子打狗”,試點中有的街道自己成立了NGO或者與NGO合作,來承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

       “這與改革的初衷相悖。”賀立平説。他認為,一個街道每年200萬元用於政府購買服務,合同一簽就是3年,有些街道出於“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可能會自己想辦法“消化”.“他們認為社會服務很簡單,無非找個場地讓人來活動,這實質上是否認了社會服務的專業性”.

       近日,記者來到白雲區某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看到,除了二樓進口處坐著一位工作人員外,偌大的星光老年之家只有4位老人在下棋。老年大學教室、志願者之家教室空空如也。圖書館、閱覽室雖然放滿了雜誌,但也沒有人來。該中心是廣州20個購買社會服務項目試點之一,由某街道辦與一個社會組織機構共同組建,面積約2000平方米,設有星光老年之家、社區書屋等15個功能室。社工王小姐説,週一至週五大家在上班、上學,來這裡的人比較少,只有週末“人氣”才會足一些。

       該街道的劉先生説,花了幾百萬搞這個中心,大家都覺得用處不大,因為大家平時都要做生意、上班,很少有空去中心。也有居民反映,家庭服務中心以前是用於出租,這幾年空置下來,於是街道居委會就承租下來。很多居民都質疑,政府購買服務的錢會不會流入街道及其合作者的口袋?

       記者在走訪廣州市多個試點時發現,除了項目購買,還有更大一筆支出往往用於家庭服務中心場地租賃、建設、硬體配套等方面。比如番禺區橋南街的家庭服務中心,是由該街租賃了一塊2500平方米場地,投入850萬元建設而成。

       謝建社也告訴記者,不少家庭服務中心把大量的錢都投到硬體建設上,而這些物業大多是街道出租的。“如果不把這筆錢用在刀刃上,老百姓還會相信政府的購買嗎?”謝建社表示。

       其實不少街道同樣也感覺到困惑和迷茫。荔灣區一位街道黨委書記表示,他覺得現在是“兩頭難”:很多街道覺得難,有錢卻不知道怎樣購買服務;社工機構也覺得難,找不到方向。

       專家觀點

       建退出機制保障購買服務質量

       雖然社會組織有評級機制,但能評上級別的社會組織不多,政府訂單來得迅猛,大量沒有資質的社會組織也參與購買。“社會組織的類型很多,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項目也多如牛毛,不同服務的標準要求不一樣。這一塊如果弄得不好,確實會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廣州大學社會管理研究院副院長謝建社認為。

       對此,謝建社建議,放開登記、降低準入門檻後,政府應該建立社會組織的退出機制。他建議,政府招標時不要把一個街道200萬元全給某個社會組織,最好是把200萬元分解成多個項目,由多個NGO來承擔,做完項目後進行評估打分,不合格的社會組織就令其退出。

       據介紹,在香港和新加坡,政府購買社會服務不是採用逐年簽約的方式,而是撥款先到位,再進行驗收,如果評估不及格,會給機構一個完善的機會,還是不行,就會重新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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