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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嫗捐款12萬一年後欲要回 法院判被告歸還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8日 17: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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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半前捐了12萬 如今老人想要回

  七旬老嫗捐款12萬

  2009年12月3日,家住棲霞區的朱奶奶找到了“平安阿福流浪動物救助會”的創辦人哈文進女士,表示願意捐一筆錢給這個動物救助組織。“當時老人家已經有70歲了,表示兒女對她不好,覺得把錢留給他們還不如用來做點善事,並表示這筆錢可以給貓貓狗狗蓋點房子,買點吃的。”

  哈文進告訴記者,當時她也很感動,在沒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接受了這筆12萬捐款。這筆錢剛好被協會用來興建幕府東路基地,基地修好後,“平安阿福”搬進了新家。

  捐款第二天老人自殺未遂

  可是隨後發生的事讓哈文進也感到意外。這位捐款的朱奶奶在捐款後第二天就服下了200片安眠藥自殺,幸好被搶救了過來。原來朱奶奶的丈夫于2009年11月患病去世,同時又因為與子女不和,她萌生了輕生的念頭。在氣憤之餘,她將自己在銀行的12萬元存款全部捐給了南京平安寵物服務中心。

  在被搶救脫險後,朱奶奶仍然遭到子女的打罵,甚至被趕出家門。居無定所並且沒有生活來源的她向哈文進提出想要回這筆錢中的10萬元養老用。可此時這筆捐助已經被用作了救助協會的貓舍建設,以及買了一些狗糧。哈文進也表示同意歸還,但在隨後的一年內只退還了5000元,便再也沒有錢可以還了。朱奶奶於是將她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決哈文進退錢

  此案于2010年11月5日在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判,判決結果是哈文進須一次性給付原告朱奶奶115000元,以及訴訟費和公告費3200元。而根據執行令,哈文進必須在5月4日前拿出錢來。

  捐出去的錢怎麼還能要回

  捐款時寵物中心已登出

  昨日,記者在採訪哈文進時看到這份判決書。其中寫道,調查審理時查明,當時哈文進收款時初出具的收據是南京平安阿福寵物服務中心的名義,收款事由是捐助流浪狗。而哈文進于2004年註冊的平安阿福寵物服務中心,經查實在工商局顯示已于2007年登出,這也是判決的主要緣由。

  贈與的錢物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回呢?記者採訪了南京盛典律師事務所的黃振華律師。黃律師告訴記者,贈與行為分為公益性質和非公益性質,具有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任意撤銷。在本案中,由於哈文進註冊的“平安寵物服務中心”已經于2007年撤銷,儘管“平安阿福流浪動物救助協會”這些年來仍然在運行,但哈文進不能代表協會收錢。“如果接受贈與一方的法人資格不存在了,那就無從做出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合同本身就沒有成立。”

  朱奶奶捐贈的意思表達不實

  黃律師還表示,即便朱奶奶的這次贈與被定義為公益性質,這筆捐款還是可以要回的。因為朱奶奶捐款是基於要尋短見這樣的心理預期之下,她對於自己生命的終結存在誤解,捐助的意願表達不真實,這樣的情況下捐助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另外合同法中還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網友發帖尋求幫助

  1500條狗面臨生死危機

  “現在每個月的狗糧就要好幾萬,募集來的捐款,好心人捐的糧食根本不夠,我們現在在外面狗糧錢都還欠著一些未付,協會裏能賣的也都賣掉了。”昨日,南京各大論壇上出現了不少“平安阿福”義工的求助帖,希望能通過捐助來幫助哈文進賠償朱奶奶。基地一些義工告訴記者,目前協會中全職人員只有哈文進一個人,而一旦哈文進因償還不了賠款而被判刑,1500隻動物可能因無人照料而餓死。

  已籌得8000多元

  哈文進告訴記者,得知朱奶奶的境遇後她也很震驚,絕對不會斷了朱奶奶的生路,但考慮到協會的經濟狀況,想一點一點慢慢還,“哪怕我每天還她100元都可以,但是一時間拿出這麼一筆錢,對於救助協會來説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昨日,記者採訪時得知,“平安阿福流浪動物救助會”已經停止了大部分工作,義工都在全力籌款。截至下午四點,義工們已籌集到了8000多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