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範圍示意圖。
廣西新聞網南寧10月16日訊(記者 伍永志)梧州騎樓始建於19世紀末,是梧州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是梧州歷史民俗文化傳承的首選載體。保護、利用和開發梧州騎樓民俗文化,既是加強城市建設的管理手段,也是繼承和弘揚梧州民俗文化的現實需要。
為維護梧州騎樓歷史文化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正確處理好梧州騎樓建築文化的保護、傳承關係,為梧州騎樓提供法律保障,近日,廣西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梧州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應遵循科學規劃
《徵求意見稿》擬定,梧州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持續發展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騎樓文化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正確處理騎樓文化的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關係。
同時,擬定梧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管理,將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文物、發展改革、財政、市容環境衛生、房産、國土、環保、公安、消防、商務、旅遊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城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騎樓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擅自遷移拆除騎樓建築最高可罰30萬
《徵求意見稿》擬定,在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範圍內從事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騎樓建築,不得對騎樓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
如有違規,在梧州騎樓文化街區內違反保護規劃從事建設活動,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騎樓建築,對騎樓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的,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以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以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