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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桂林市在廣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簡稱“城考”)中取得96.6分的好成績,連續17年在全區21個考核城市中排在第一名。
桂林憑什麼能夠連續17年在廣西“城考”中奪冠?記者近日來到桂林市環保局,探尋其中的奧秘。
生態,桂林的另一張城市名片
桂林之所以能連續17年“領跑”廣西環保質量,不僅在於桂林山水的靈氣,更是歷屆市委、市政府重視環境保護及生態建設的結果。
近十幾年來,桂林市委、市政府始終圍繞科學發展戰略,以生態示範區、生態市創建為重要抓手,努力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經過努力,全市12縣(自治縣)創建國家生態示範區工作全面通過驗收,獲得環保部的命名;20個鄉鎮榮獲自治區生態鄉鎮的稱號;全市296個市一級生態村獲得命名。這些成績的取得,充分體現了我市生態創建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並走在了全廣西的前列。
桂林市委、市政府以創建國家生態市為契機,全面、迅速地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的開展,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促使桂林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經濟建設進一步深化,全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建設步入良性循環,一個國際一流、經濟生態高效、環境生態優美、社會生態文明、自然生態與人類文明和諧統一的生態旅遊城市已初步形成。
生態,已成為桂林的另一張城市名片!
重視環保生態建設促進全市生態綜合效應顯著提高
桂林市歷屆領導都重視環境保護及生態建設,近年來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的桂林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訂環境保護與生態創建目標責任狀,為全面推動我市生態建設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依託豐富的生態資源,桂林市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了《桂林生態市建設規劃》及全市12縣(自治縣)《生態縣建設規劃》。自2000年6月桂林市及所轄12縣(自治縣)被列入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以來,市政府緊緊圍繞生態建設這一主題,全面啟動並逐步推進生態示範區創建工作。目前,全市12縣生態示範區創建工作已全面獲得國家生態示範區命名,促進全市生態綜合效應顯著提高。
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創建,是生態市建設的基礎工作和細胞工程,是推動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實現經濟與環境雙贏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載體。桂林市把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創建工作與全面推進鄉鎮可持續發展、加快區域經濟社會環境建設結合起來,成績卓著。
到2011年,桂林市已有陽朔和恭城先後獲得“全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稱號,有紅岩村等11個村莊獲得“國家級農業旅遊示範點”稱號,有28個村莊獲得“自治區農業旅遊示範點”稱號。
“生態林業強市”是推進桂林市生態建設工作的又一戰略。桂林市緊緊圍繞“生態”這一主題,積極推進森林資源培育、沼氣建設、造林綠化以及森林資源保護等方面的工作。近年來,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27.7萬畝,完成荒山造林64.52萬畝,封山育林19.81萬畝,義務植樹3035萬株,新增花卉苗木面積1.67萬畝,山上造林和山下綠化完成率均居全區前列,空氣環境質量連續6年在中國內陸城市中名列第一。
抓好節能減排工作提升桂林國際形象
“十一五”時期,桂林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節能減排工作,共完成二氧化硫結構調整項目共156項,核準二氧化硫減排量1598噸。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22項,核準減排化學需氧量5306噸,較好地完成了節能減排工作。此外,共投資9.43億元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18項,新增生活污水30.8萬噸/日處理能力。市轄12縣(自治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從無到有,全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大幅提高,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近幾年,桂林市區各水質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另外,近3年環境保護部向社會公佈的全國城市環境管理與綜合整治年度報告顯示,桂林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績在全國109個評比城市中處於優良。
漓江補水工程的建設、積極促進老城區現有污染企業“退二進三”整體搬遷步伐、對老城區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發展臨桂新區建設等工程的實施,減輕了桂林城市化推進對保護漓江的壓力,維護了桂林老城區作為山水園林城市的格局,進一步提升了桂林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
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努力推進可持續發展
多年來,桂林市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努力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積極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通過不斷加大環保投入,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強化環境管理、穩步推進污染減排和污染防治工作,嚴把項目準入關,在環境質量、污染控制、環境建設和環境管理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減排工作的各項決策和部署,把污染減排作為加強宏觀調控、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減排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督,著力推進重要行業企業減排工程,強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決淘汰落後産能。經國家環保部核定和自治區環保廳確認,我市全面完成了自治區下達我市的“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達到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要求。近3年,我市城市域內未發生一起重大、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由於措施得力,桂林市有效解決了突出的環境問題,使全市的單位GDP用水量、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主要污染物、空氣環境質量、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城市水功能區水質、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等各項監測指標,均達到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要求,公眾對桂林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調查結果連續3年分別達86.58%、86.29%和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