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5月1日正式實施《廣西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辦法》後,今年元旦,《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也正式實施,而其他幾部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也在緊張醞釀之中,加上原有法律構架,一張平衡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生態保護的法治之網正在廣西顯露雛形。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漓江流域是桂林山水的代表,也是世界旅遊的黃金水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2007年曾經説:“桂林山水是中國的名片。”然而,這張“中國名片”目前正面臨著嚴峻考驗。
據報道,漓江近年來數次出現水位嚴重下降、河床乾涸等現象,漓江水質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據統計,桂林市規劃區內現有湖塘僅剩25個,面積約為55公頃,均比上世紀50年代減少一半;具有“漓江之腎”作用的臨桂會仙濕地面積,僅有不到宋朝時期的十分之一、建國初期的六分之一。報道稱,除去天氣自然因素,漓江上游水源涵養林林種結構不合理、民間過度開挖河沙、生活垃圾及工業廢水排放不合理等人為因素,是造成漓江水位大幅下降及水質惡化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為還漓江以清澈,桂林人也曾經做了不小的努力。上世紀70年代以來,桂林市委市政府忍痛關停了數十家利潤高但污染大的企業,改革之初財政收入從1978年的1.49億元減少到1981年的0.93億元。為了減輕漓江的生態壓力,桂林的城市建設只能長期控制在狹小的60平方公里範圍內。
然而,隨著漓江沿岸第一、第二重山被列入封山特區,禁伐、禁牧、禁獵、禁採、禁漁等規定,讓沿江群眾“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當地人們不得不面對生存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瓶頸矛盾。
中共桂林市委課題組2010年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為了保護漓江,桂林目前的工業化率僅為2.04,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桂林的城市化進程緩慢,城鎮化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9個百分點;桂林的經濟總量小,2009年GDP只有943億元,與南寧、柳州兩個兄弟城市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如何化解發展社會經濟與保護生態環境之間的對立矛盾,成了一道難以逾越的坎。
“在發展中注重保護,在保護中尋求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這座天枰之間,廣西高層正努力幫助桂林尋找到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