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6日電 (記者李芳芳 劉詩平) 相對於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等陸續宣佈在部分地區上調ATM跨行取款業務資費,國內網上銀行的資費近來卻在紛紛下調。對網銀用戶而言,不同銀行的資費下調意味著更節省的使用成本,而對銀行來説,下調網銀資費不僅僅是降低業務成本,更是為了增加銀行的中間業務量。
十倍之差催生網銀之戰
目前,網上銀行可覆蓋賬戶查詢、轉賬、7 24小時匯款、繳費、在線支付等常規功能操作,有些網銀還覆蓋了網上外匯、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網上黃金、網上期貨等業務。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自今年4月華夏銀行宣佈個人網上銀行同城跨行轉賬五折優惠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花旗銀行(中國)、中行、民生銀行、工行等紛紛宣佈了網銀優惠活動。
譬如,網銀同城跨行轉賬中,平安銀行個人客戶免費,交行將手續費由原來匯款金額的0.7%降至0.2%,最高收費也由50元降至20元;異地跨行轉賬中,平安銀行個人客戶全免,中行在原有收費基礎上優惠50%,最低收費降至2.5元;在網銀申購基金方面,通過中行網銀辦理的基金申購業務相應前端申購費率優惠至八折;工行網銀取消了原來的10元個人證書挂失費、記賬式國債開戶費……
這一系列優惠舉措與國外網銀服務的趨勢相吻合。由凱捷、聯合信貸銀行及歐洲金融管理和市場營銷協會聯合發佈的《全球零售銀行報告》指出,被調研的大多數國家都在施行網上銀行服務比網點服務更低價的定價策略。
業內人士指出,銀行下調網銀費用的直接目標是為了降低成本。據統計,客戶在銀行網點櫃面辦理一筆業務,銀行平均支付的成本在1元左右,而客戶通過網上銀行辦理一筆業務平均成本不到0.1元,將客戶引向網銀,可以做大網銀業務,降低成本。
中行負責網銀業務的人士表示,網上銀行服務在維繫客戶關係、降低銀行運營成本、分流櫃臺壓力、增強産品創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在不斷提高。
對中小銀行而言,網上銀行還可彌補物理網點的不足。平安銀行表示,隨著該行網銀免費措施的實行,平安銀行將“借力打力”,實現“變他銀行網點為我所用”。
網銀之戰提升中間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網銀的發展還可促使銀行開拓新的客戶群,促進銀行零售業務的發展,成為提升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快速通道,是商業銀行重要的利潤增長點。
隨著網銀的快速發展,網銀業務的交易量在逐年提高。易觀國際發佈的《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網上銀行市場季度監測》顯示,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網上銀行市場總交易額已達到86.78萬億元。工行、建行、農行、中行、招行成為國內網上銀行交易額居前的銀行。
工行相關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工行個人網上銀行和企業網上銀行客戶數量已達到6196萬戶和159萬戶,分別比年初新增524萬戶和15.1萬戶。該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額和交易筆數分別達到3.21萬億元和2.79億筆,較去年同期增長84.6%和76.6%。
與此同時,網銀正在通過擴大客戶群和業務範圍來發展中間業務。中行通過將國內服務和海外服務整合在一個集中統一的版本支持上,實現了境外客戶通過網銀向中國境內及全球近千家銀行的匯款服務。工行的網銀則在國內首次推出了在線財務軟體服務,為企業客戶、特別是中小企業客戶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
“我現在越來越依賴網銀,除了取現沒辦法之外,買基金和繳納各種費用我都用網銀。”一位正在銀行換網銀密碼卡的客戶對記者表示,網銀的便利性是櫃臺服務不可取代的。他説,自己是多家網銀的用戶,一般哪家資費便宜,服務週到他就選擇使用哪家網銀。
網銀安全問題由誰埋單
隨著網銀之戰升級,網銀用戶增多,網銀的安全問題也成為擺在各家銀行面前的嚴峻考驗。目前,網銀欺詐的手段包括克隆銀行網站、盜竊密碼、木馬病毒等。
專家指出,針對種種網銀欺詐行為,需要監管層、銀行和網銀使用者三方聯動、共同努力。
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機構日前發佈的《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要求,未經持卡人主動申請並書面確認,發卡機構不得為持卡人開通網上銀行轉賬等自助轉賬類業務。持卡人開通網上銀行轉賬的,應採用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安全認證方式,否則單筆轉賬金額不應超過1000元,每日累計轉賬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銀行方面為加強系統安全,紛紛推出了不同的身份認證方式規避網銀風險。如目前大部分銀行都採取U盾、電子密匙或動態密碼來防範密碼盜竊。
銀行專家提示,消費者個人的良好習慣也可有效規避網銀風險。比如:登錄網上銀行時,最好直接輸入其域名,不要通過其他網站或者搜索引擎提供的鏈結進入,避免被導入虛假銀行網站;網銀交易完畢後及時退出系統,將移動硬體證書立即從電腦上取下;不要在連接網絡的電腦中儲存網銀的賬號和密碼,也不要在公共電腦上登錄網上銀行。
對於隨時可能出現的因使用網銀而造成的賬戶損失,銀行基本規定損失由客戶承擔。不過,目前已出現部分銀行承諾因銀行責任造成客戶資金損失以及客戶被不法分子盜取密碼和造成的銀行賬戶內資金損失,均可由銀行負責賠償。
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承諾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網銀風險承擔的制度,促進網銀業務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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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