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月1日正式發佈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在我國證券市場還屬於新生事物,在很多方面還處於探索階段。中國證監會將根據有關制度的具體實施情況,不斷總結經驗並加以改進和完善。
證監會公告[2009]14號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證券投資,促進創業板市場健康發展,我會制定了《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現予公佈,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