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IPO重啟之時,國有股轉持政策出臺。二者互為利好,期待中的結果將是普惠全民。
轉持政策是實質性利好
轉持政策的出臺,對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是認識突破,是實質性利好。
“如果為了積攢養老金而把注意力集中到股市,人們就會進行長遠考慮。”美國研究者早已指出,規定繳費養老金計劃的推廣,是1982年後美國股市“長牛”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國1978年《國內稅收法》401(k)條款的推出,儘管只是一個稅收計劃的安排,與我國的轉持政策不能等而視之,但在客觀上,二者皆有強制抉擇之義,從而鼓勵、吸引預期養老人群對股票乃至債券、其他金融工具的關注。
1954年,紐交所開展了一次市場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人對股票知之甚少,僅有23%的公眾能夠對股票下一個定義,公眾對股市抱有一種模糊的不信任感。限于我國市場的發展階段,當前我國公眾對股票、股市的認識也並不顯然超過1954年的美國。轉持政策的出臺,已經明確表明了政府對於股市及其未來發展的態度,對於公眾關注、參與和監督資本市場發展,具有重要的認識論層面的引導意義。
將改變投資者結構
轉持政策的出臺,將顯著改變我國市場的投資者結構,有助於改善投資者行為模式。一方面,從散戶與機構持股比例看,我國大致為七三開,成熟市場則剛好相反,“散戶機構化”將成為必然趨勢;另一方面,我國機構投資者結構也存在一定問題,“機構散戶化”情況亟待改善。
證監會研究中心的統計顯示,截至2007年,在機構投資者結構上,按照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養老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資金類型劃分,美國的結構為28.59%、10.75%、34.17%和26.50%,英國為17.49%、22.86%、22.58%和37.06%,日本為10.43%、8.10%、7.34%和74.13%。相比之下,我國的比例為52.72%、5.17%、1.68%、40.42%。基金規模過大,險資和養老金(社保)比例過低,機構投資者結構需進一步優化。應該説,待“機構化”的散戶和“散戶化”的機構,是處在“新興加轉軌”期的我國資本市場的顯著特徵,與之相應,必然助長我國市場高換手、重趨勢、淡價值、盛投機的若干行為模式,這種模式不僅可以解釋我國市場歷史上的大起大落,亦可以解釋投資者(股東)對上市公司約束的不足,以及由此而來的上市公司吝于分紅、輕視回報投資者的問題,還可以部分解釋若干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行為的來源。此次社保基金在歷年小規模實踐的基礎上,攜轉持的10%國有股份空降市場,雖具體效果仍待觀察,但內在導向已初步明確。
與發行改革互為表裏
轉持政策的出臺,從某個角度來説,與發行制度改革和IPO的重啟亦互為表裏。
深諳發行改革難度所在的專業人士曾表示,此前我國市場的股票定價機制,存在著若干程度的扭曲,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散戶特徵被市場放大。“假定一隻股票在一級市場定價為10元。其實出價機構認為這家公司只值8元,但是他願意出10元,是因為他知道後面還有人等著用12元來接盤,這些人就是散戶。能説機構不道德嗎?不是,因為這是市場。但造成的結果不理想。”
從這個角度來説,轉持政策雖不能直接解決問題,但可以通過改善投資者結構及行為模式,假以時日,促進一些問題的解決——包括但不限于發行。
如今,IPO重啟在即,而IPO的存在和繼續,將為社保轉持帶來源頭活水——這是經市場發現價格、盤活存量後的活水,是效率較高、有財富效應的活水,是配置資源、滋潤國民經濟大樹茂盛成長並分享其果實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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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