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四部門19日印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全國社保基金會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禁售期的基礎上延長三年禁售期。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表示,此次國有股轉持政策利好社保基金,社保基金長期持有國有股符合其奉行的長期投資、價值投資投資理念。
談及對股市的影響,巴曙松指出,國有股轉持政策短期利好股市,但投資者最應該關注的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即上市公司的業績,業績要能支撐股價,信心來源與對業績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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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