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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憤慨:歌手出場30萬 詞曲作者分文不得

 

CCTV.com  2009年03月09日 11: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瀋陽晚報  

  谷建芬徐沛東聯名抗議

  繼日前國內影視編劇發出維權倡議後,4日下午,中國流行音樂的旗幟人物谷建芬、徐沛東,在京參加新聞發佈會時,聯名炮轟國內電視臺、歌手、唱片公司對歌曲版權的不尊重,並舉例種種怪現象加以説明:“有歌手去年唱1首歌、跑30場晚會,賺了900萬,詞曲作者卻沒有任何收入,這是極不正常的。”

  谷建芬:

  歌手、詞曲作者收入不均

  當天,谷建芬在回答記者“這些年好歌是多了還是少了”的提問時,谷建芬突然冒出驚人之語:“少了!最主要是創作熱情在降低,很多人不勞而獲!”隨後,谷建芬舉例做了説明:“去年各地紀念改革開放30年,幾乎電視臺都有晚會,那些歌手唱歌,一首歌30萬、20萬,最少的也有10萬,這樣跑30場就賺了 900萬,毛阿敏參加我的音樂會,要價35萬,一個子都不能少。詞曲作者卻一分錢都沒有!”

  會後,谷建芬更是曝出心酸現狀:“我寫的歌曲版權代理都給了音著協,半年一結賬是4萬元左右,全年才8萬,這主要是硬版權複製的費用,如磁帶、CD,還比不上歌手唱一遍的收入!”

  谷建芬告訴記者:“日本的glay樂隊,他們之前不知道《歌聲與微笑》是我寫的,來中國唱了以後,我們追討過去,人家一五一十地給我們列出清單:唱了多少場,收入多少,給我們賠多少,這最主要的就是意識。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有這個版權意識。”

  徐沛東:

  維權是為下一代

  徐沛東對谷建芬的説法持支持意見:“我們這一代人,也許看不到權益得到保障的那天了,但是詞曲作者維權,不是為了我們自己,而是為了我們下一代的創作者,能夠看到那一天的到來。”

  面對侵權,谷建芬和徐沛東都會採取法律手段——今年1月,谷建芬就曾通過音著協向某超市成功討回《燭光裏的媽媽》的版權費用,音著協在談及此事解釋稱:“希望通過案件的審理,在社會普及將版權作品作為商業性音樂使用應當付費的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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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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