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改革之所以被廣泛關注,或者説,燃油稅改革的全部意義所在,就是能否在三個方面實現公平。
一是整體意義上的公平,即將全體消費者、全部的消費行為視為一個整體,其整體負擔是否保持在合理水平上。
燃油稅之所以為那麼多人翹首期待,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綜合考慮資源自給率,以及包括油價、稅費、過路費等在內的各項因素,國內消費者因燃油消費行為承受的整體負擔過高了。他們期待燃油稅改革,並非對稅費的具體徵繳方式特別有興趣,而是對綜合稅率感興趣,希望通過稅費徵繳方式、即燃油稅改革,將綜合稅率、整體負擔降下來,盡可能與國際較低水平、主要是與美國接軌。所以當即便燃油稅開徵、高速公路收費政策仍將維持不變的消息傳來,輿論反應是近乎一致的失望。
不可否認的是,這部分期望者刻意忽略了在稅率較低的美國之外,主要國家中,還有歐洲各國以及近鄰日本等實行著高稅率,究竟與低稅率的美國接軌,還是與高稅率的歐洲各國、日本接軌,長遠一點説,在資源自給率因素以外,主要決定於我國最終要向維持低福利標準、鼓勵自由競爭的美國靠攏,還是要向寧可泯滅社會活力、也不惜一切要維持“從搖籃到墳墓”的超高福利標準的歐洲看齊,向前者靠攏意味著低稅率,向後者看齊就等於稅率高、稅費痛苦指數高。當然,本處所説的低福利標準是相對的低,依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是多或少的問題,而不是有或無的問題。眾所週知,相對於歐洲算低的美國福利標準遠高於我國。
迄今為止,相關爭論並未有明確結論,既要有美國的激情與活力,又要有歐洲的溫馨與高福利,是“魚與熊掌不可得兼”。拋開此點不論,現實一點説,無論我國的社會模式最終會向美國還是歐洲模式靠攏,因為起點太低、接近於無,至少在從現在開始的很長一段時間裏,縱然是不斷加大民生投入,也只可能實際維持低福利標準,福利標準低,稅率就應該低,不能少予多取。以故,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必須與低稅率的美國接軌,燃油稅稅率要低,包括直接油價、燃油稅、過路費在內的整體負擔水平也要比現在的負擔水平有實質性下降,以實現多予多取、少予少取的稅收公平。部分公眾想當然將燃油稅改革與綜合稅率、整體負擔降低視為一體,也是現有特別低的福利標準狀態下的必然反應。
二則為整體負擔合理基礎上的分支公平,即具體徵繳方式的公平,要實現多使用多負擔、少使用少負擔。如果整體負擔水平已經不合理,無論多負擔還是少負擔,都是不公平的,頂多是不公平的程度有所區別罷了。
三則為燃油稅稅款的分配公平,即稅歸何處,實際可做為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稅收由生産型向消費型全面轉型改革的試點。明確整個燃油稅中,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不同歸屬比例,歸屬於地方財政的部分,應最終實現由消費行為發生地公共財政直接徵收,而不再由中央財政依據行政原則實施不夠公平的轉移支付,以落實事權與財權相統一、誰提供公共服務誰收稅,實現稅收分配公平、保護地方的正當利益。燃油稅涉及面相對狹窄、管理相對不複雜,正堪為改革的試點。
這三個方面的公平互為表裏、相互依存、不可或缺,之前在討論燃油稅改革時,輿論主流專注于第二點,體現了對整體框架、對規則的無條件服從,隨著公民意識的不斷普及,越來越多的人要求直接參與規則制定、社會公平的維護,而燃油稅改革,如果不能與時俱進,如發改委主任張平所表示,在改革方案中,費與稅將保持總量平衡,即整體負擔實際不會降,燃油稅改革單純為徵繳方式的改革,無疑將令得期待者失望。
此外,張平主任所説的減輕大家負擔,純係國際油價下降必然導致的直接油價環節暫時的價格下降,與燃油稅改革關係不大。甚至可以説,正是因為燃油稅改革的進行延緩了現階段對成品油價的行政調整、平空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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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