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瀋陽9月5日電(記者任鵬飛)記者從瀋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瀋陽市日前出臺政策,將農民合同制工人納入失業保險參保範圍。瀋陽市的用人單位要按照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上月實發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瀋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於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失業保險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瀋陽市城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所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均納入失業保險參保範圍。
據了解,農民合同制工人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用人單位已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活補助。
搶 眼 新 聞
|
|
|
|
|
|
|
|
|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