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日前獲悉,繼吉林銀行、徽商銀行、浙商銀行等成功組建後,地方政府力促的另一家區域性商業銀行──瀟湘銀行,不久前突生變故,長沙市商業銀行已確定獨自率先上市,原定的“五行一社”方案被迫擱置。相關人士表示,變數原因係6家重組方資質的參差不齊以及地方利益衝突所致。
突生變數
來自當地省政府相關官員的消息稱,湖南省力推的瀟湘銀行被迫暫時擱置,原定的“五行一社”中的長沙市商業銀行將率先獨自上市,其他“四行一社”何去何從目前還沒有定論。
早在2007年初,湖南省金融辦就對外公開表示,湖南省正在研究組建一家湖南本地的“大銀行”──瀟湘銀行,這家計劃中的大銀行將由長沙、湘潭、株洲、岳陽和衡陽5家城商行及邵陽市城市信用社組成,而且還計劃將民生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引入進來。
隨後不久,列入計劃中的“五行一社”分別在內部成立了重組辦,專門負責協調重組合併事宜。為儘快出臺具體的重組方案,摸清各家銀行的資産狀況,在湖南省金融辦的指導下,“五行一社”在去年下半年還成立了一個資産清查小組,從去年第四季度至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了對每家銀行的資産清查核算。
就在清查核算即將完成的前一個月,在湖南尚無分支機構的民生銀行獲准組建長沙分行,這讓組建中的瀟湘銀行變得微妙起來。果不其然,3月份出來的“五行一社”資産清查結果,讓原定的組建方案被迫告吹。“資産質量太參差不齊了,有的資質非常好,有的卻出現虧損,重組實在無法繼續。”一位參與資産清查的成員如此簡單評述。
上述説法也間接得到了湖南省地方金融證券辦一位負責人的印證。該負責人昨日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瀟湘銀行原定的組建方案的確出現了一些變化,原定的“五行一社”被暫緩,長沙市商業銀行已經確定單獨上市。“主要是他們覺得單獨上市進程可能會快一些,因為長沙市商業銀行資産質量比其他幾家銀行都要優良。”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長沙市商業銀行單獨上市並不會影響瀟湘銀行的組建,只是原來的方案可能需要修改,“五行一社”或許會變成“四行一社”。“具體的方案目前也還沒形成,還有待探討。”
變數源自利益
儘管有關方面並沒有直接解釋原定方案失敗的原因,但消息人士強調的是長沙市商業銀行資産質量優良,間接影射的還是其他幾家銀行資質的不優良或者不太優良,而這也正與資産清查小組最後得出的“五行一社”資質參差不齊結論一致。
據湖南本地媒體報道,截至2007年末,長沙市商業銀行資産總額已突破550億元大關,經營利潤達6.4億元,不良貸款率僅為2.97%,資本充足率達10.59%。而重組涉及的其他5家銀行(信用社)中,有的由於地方政策性貸款過多,不僅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有的甚至還出現了虧損。“長沙市商業銀行資産質量的確很不錯,在全國城商行中都可以排上名的。而其他的幾家中,虧損的都有。”上述資産清查組的人士稱。
一位熟知長沙市商業銀行的湖南商人也表示,正是由於這個原因,長沙市商業銀行甚至長沙市政府,一開始就不太願意與其他“四行一社”一起組建瀟湘銀行,不僅是因為其他5家資質較差,而且要將長沙商業銀行這個已有一定品牌效應的稱呼改成瀟湘銀行,內部意見分歧也很大。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牽涉到地方政府的利益。”上述湖南商人稱。他以去年全國湘商大會力推的全國首家民營股份制商業銀行──湘商銀行組建為例分析,由於湘商銀行組建方案涉及湖南14個市州的商業銀行或信用社,最後地方政府首肯同意的不多,方案也一直被壓著。“瀟湘銀行也一樣,一旦組建成區域性的大銀行,那肯定劃歸省直屬企業範疇,不僅稅收不歸地方政府所有,平時地方政府想貸款都難了,更別説去指定銀行向某些地方企業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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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