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程滿清
本報訊 上週六(9日),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基金管理公司分別發佈公告,宣佈華夏基金與中信基金將進行合併,並明確合併方式擬採用由華夏基金吸收合併中信基金。合併後,中信基金的債權債務將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繼,並將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公告標誌著,中國基金業十年來首例基金公司合併案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據了解,對兩家基金公司100%控股的中信證券,是此次合併案背後的“操刀者”。通過一系列的連環收購,中信證券在去年相繼完成了對中信基金和華夏基金的100%控股,從而為兩家基金公司合併掃清了道路。按照“一參一控”監管原則,證監會在去年9月批准中信證券收購華夏基金39.275%股份的同時,要求華夏基金及相關各方及時辦理股權轉讓事宜,並做好吸收合併中信基金的相關工作,保證華夏基金的穩定運營,維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去年12月26日,中信證券正式公告,宣佈華夏基金吸收合併中信基金獲得董事會同意,兩家基金合併正式掀開序幕。
據悉,目前華夏基金吸收合併中信基金的具體方案尚待證監會的最後批准,但最終的合併方式並無懸念。據悉,未來華夏基金將計劃整合中信基金的投研和市場力量,設立全資子公司,專門負責合併後的新華夏基金的非公募資産管理業務,通過明細分工進一步實現在資産管理領域的做大做強目標。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合併進入實質操作階段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召開中信基金持有人大會。根據《基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中信證券公佈的2008年半年報顯示,通過100%控股華夏基金和中信基金,中信證券在今年上半年獲得了高達16.33億元的管理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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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