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業年金方案只覆蓋小部分管理人員
企業年金是由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養老金,作為企業盈餘資金的再分配,企業年金的分配應更注重公平,但市總工會昨天發佈《本市職工社會保障權益實現狀況趨勢研究》顯示,年金分配拉大了經營者與在崗普通職工差距。
少數企業遠高於5倍
這份研究報告顯示,由於企業年金方案制定企業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分配方案經民主程序確定報政府管理部門備案後即可實施。於是出現了建立年金的企業主要集中在優質企業、壟斷性國企,年金分配更拉大經營者與在崗普通職工的差距等問題,使年金分配變了味。
上海已經建立年金的企業基本集中在大型國有企業,如電力、煙草、寶鋼、汽車……而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較少。
在一些企業,經營者與在崗普通職工在年金分配上的差距,無疑將造成退休後的收入差距明顯進一步拉大。市總工會調查顯示,大部分建立年金的企業經營者與普通職工差距在3-5倍左右,少數企業則遠遠高於5倍;部分企業內部實行差別待遇,年金方案只覆蓋公司本部的小部分管理人員;少數企業存在大量待崗未安置人員,根本不具有開展企業年金的經濟負擔能力,卻將企業年金作為高層管理人員的福利。
職工實際受益面有限
由於《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只規定了“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的最高繳費額,而未就個人賬戶的最高計入額進行設定,個別企業經營者利用權勢,將企業繳費額積聚到自己個人賬戶,造成表面上企業平均計入額虛高,普通職工實際受益很小的局面。
非公企業保障做“減法”
調研報告還顯示,社會保險繳存基數明顯偏低,“綜合保險”繳納比例較低,非公企業職工保障待遇做“減法”,導致一些職工利益受損。
本市普遍存在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小于實際工資的現象。由於按照規定,繳費額按照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額計算,一些企業和職工通過財務手段避稅的同時,也壓低了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基數;另一些企業和職工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認識有偏差,認為與其繳納用於社會統籌不如拿到手實惠,一方面導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減少、影響到有序運行;另一方面導致職工個人賬戶資金減少,繼而影響到退休後的養老金收入水平。
近兩年,本市職工互助醫療保障的參保人數呈下降趨勢,究其原因是越來越多的職工由於企業轉改制或個人行為流動到非公企業,而非公企業出於經濟利益最大化考慮,組織開展職工互助保障等補充保險活動率較低。(記者 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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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