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開展200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以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重點查清2008年度實際新增建設用地、實際耕地變化以及災區土地變化情況。
《通知》指出,200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將完成三項主要任務:一是全面查清實際新增建設用地情況。二是查清實際耕地變化情況。三是全面查清災區土地變化情況。關於地震災區耕地、建設用地變化情況的調查統計,是200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的新增內容。因地震導致耕地整體滅失、塌陷或被掩埋,不能恢復耕種的耕地,在今年的變更調查中變更為未利用土地;耕地耕作條件破損,仍可繼續耕種的,按原地類調查,不進行變更。
200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包括四項內容:土地利用地類和權屬變化狀況、2008年新增建設用地調查、新增建設用地細化調查、耕地增減的來源去向。此外,土地變更調查成果還將作為考核土地年度計劃、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與實際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徵繳的重要依據。按照統一工作部署,12月20日前,各省(區、市)應通過網絡上報土地變更調查數據成果。12月下旬,開展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初審及國家級抽查。2009年1月5日以前,各省(區、市)補充完善12月份變更調查數據,形成2008年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數據成果,國土資源部將組織專家進行國家級審核和匯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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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