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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專家就創業板熱門話題回答提問

 

CCTV.com  2009年09月11日 07:4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證券報  

    從證監會已受理的創業板上市申請的進度來看,第一批創業板股票很可能在10月下旬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如果投資者有意願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和交易,需要到證券公司營業部現場辦理創業板開通的手續。

    1、投資者什麼時間可以來營業部申請開通創業板?

    答:自2009年7月15日起,自然人投資者(以下均稱“投資者”)每日都可以到中國銀河證券下轄營業部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功能,包括:正常工作日及週六、週日。請撥打中國銀河證券各營業部諮詢電話,預約開通時間。

    2、開通創業板具體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為三步:

    (1)投資者需要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業務。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有三個途徑:中國銀河證券網站;行情終端;營業部現場測評。

    (2)到中國銀河證券下轄營業部現場申請開通創業板功能。

    (3)現場認真閱讀、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抄錄“聲明”,其中,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抄錄“特別聲明”。

    3、創業板上市後再申請開通對投資者有無影響?

    答:有。創業板上市前無論等候兩天或五天對投資者都不會有實質性影響;但創業板上市後再申請開通,投資者需要知曉上述兩日或五日內既不能進行創業板交易也不能進行創業板新股申購。

    4、投資者如何確認自己的交易經驗?

    答:中國銀河證券下轄營業部將依據中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投資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經驗進行認定。

    此外,投資者也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5、投資者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或持公證委託書的代理人到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可作特殊情況。

    6、《操作指南》中規定,交易經驗的核查標準有一條為“IPO與增發中的新股認購,但不包括新股申購”,如何理解新股認購與申購的區別?

    答:新股申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發行期間申請購買的行為,新股認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申購中簽後繳款購買股票的行為。如果一個投資者參與了新股申購但沒有中簽,則其申購行為將不能作為交易經驗的計算。

    7、投資者簽署的風險揭示書是否需要一式兩份?

    答:風險揭示書全文和簽署頁應當有兩份,經投資者填寫後,一份由證券公司保管,一份交由投資者保管。證券公司也可以將風險揭示書印刷成兩聯的形式,經投資者填寫後,正本由證券公司保管,副本交由投資者保存。

    8、對於投資者轉移證券公司營業部的情況,如果已在原營業部簽署了風險揭示書,在新的營業部辦理創業板交易權限開通時,是否仍需要重新簽署風險揭示書並滿足T+2和T+5的規定?

    答:投資者轉移營業部後,如果能向新的營業部出示已簽署過的風險揭示書,營業部在確認已滿足T+2和T+5要求後即可直接辦理交易開通手續。新的營業部也可根據投資者管理需要,要求投資者提供個人信息並作風險測評。

    9、投資者若在多家證券公司同時開有交易賬戶,且希望均開通創業板交易,則該投資者是否需要向每一家開戶證券公司提出開通申請並簽署風險揭示書?

    答:同一投資者如果在不同的證券公司交易,則需要向每一家開戶證券公司都申請辦理開通交易。如果在同一家證券公司的不同營業部交易,則只需在其中一家營業部根據要求申報個人資料,完成風險測評並簽署風險揭示書。其他營業部可根據投資者出示的已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副本同時查驗確認滿足T+2或T+5要求後直接辦理開通手續。 (中國銀河證券 零售客戶部)

    (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不代表本網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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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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