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新建“小産權房”
據上海證券報,國土資源部昨天下發《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 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和摸清閒置土地情況,及時制訂批而未徵、徵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對此,專家表示,出現閒置土地、囤地、炒地現象原因複雜,而要真正化解矛盾,還須金融、證券等機構多頭配合。
國土部下屬研究機構、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一位權威專家説,國土部對土地閒置問題相當重視。他向記者直言,就其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前期一些地方批地過猛,但由於種種原因並未及時開發。與此同時,由於市場資金非常充裕,導致一些房企囤地、炒地現象抬頭,而《通知》正是給市場發一個信號。
然而,“客觀地説,國土部下發文件對土地市場的影響力是有限的。由於囤地和炒地問題的複雜性,還需要其他部門的合力。”上述專家説。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方部門要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及時制訂批而未徵、徵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
同時,《通知》表示,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通過建立健全動態巡查、舉報等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及時糾正和查處以預審代審批、通過辦理臨時用地方式變相開工建設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佔多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通知》還要求,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新建“小産權房”和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
事實上,在當日國土部所屬報刊上,有關專家發表了《監管囤地有利於維穩樓市》的署名文章,指出應加強對囤地未建的監管,以維護樓市回暖。
另外,記者注意到,在嚴管土地市場的同時,國土部還延續了一貫的靈活性,允許地方在一定條件下適當調整建設用地區位。
《通知》指出:“國務院批准的2007、2008年度城市建設用地,至今未實施徵地,但各種原因確需對原批准的建設用地區位進行調整的,且擬調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不突破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總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三類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積不減少的條件下,允許適當調整。”(本報記者 于祥明 編輯 衡道慶)
相關鏈結:
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