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北京市華遠集團總裁
“物權法實施快兩年了,從來沒有媒體因為業權分配採訪我。”8月25日,北京市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不久前,趙普因為物業沒公示小區廣告收益提起訴訟,很多媒體卻很“熱情”。但在任志強看來,趙普即使告贏了,收益也分配不了。“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在小區總體業權裏的佔比,根本沒法徹底維權。”
早在2004年年底,華遠地産開始實施業權分配,即買房人在獲得房屋産權的同時,對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等部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公共部分收益物業公司提取法定佣金後,按業權比例返還業主,衝抵下一年的物業費。2006年,華遠因此獲得了中國消費者協會“2005年度推動商品房誠信建設典型事件”大獎。可惜,4年多了,實施業權分配的企業,還是只有華遠地産一家。
我的職務要求我必須為房地産行業説話
中國青年報:業權分配為什麼只有華遠在做?
任志強:沒有硬性的法律約束吧。《物權法》規定公共部分歸所有業主共有,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對《物權法》裏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司法解釋,這些都可以引申到業權分配。但誰也不願意費這個事,因為“共有”怎麼分配還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沒規定為什麼要自找麻煩?何況這對一些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的既得利益是個損害,他們在法律空隙中可以佔很多便宜,把公共部分的收益全揣自己腰包裏。
中國青年報:華遠怎麼不怕損害自己的利益?這是不是你們的一個營銷策略?
任志強:保護業主利益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利益。因為在這個樓盤你是開發商,在那個樓盤可能你就是小業主。我們不僅是為了銷售樓盤,其他開發商也可以用啊,我們替業權分配無償做宣傳。業權分配,是給業主分錢,是在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你非要片面理解這是華遠營銷策略,也可以。
中國青年報:在業權分配上,你幫業主維權了,但你平時很多言論都在替開發商説話。
任志強:作為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輪值主席,我的職務要求我必須為房地産行業説話。請問哪個協會的管理者不為行業説話?我沒有為個別企業説話已經很不錯了。
中國青年報:你的同行林少洲説,你敢説話,是因為有底氣,你的企業沒有大問題。是這樣嗎?
任志強:這是其一。我如果經受不住考驗的話,我就當不了人大代表,也當不了政協委員。現在審查我的人老想找出我的問題,就是找不出來。其二是我們有一個龐大的研究機構,有大量數據證明的結論,我才敢説。如果我們做不出好的研究報告,我憑什麼亂説?
中國青年報:這個報告做幾年了?什麼人在做?
任志強:從2003年開始,每季度我們都會出一份報告,每年有年報,還有專題報告。我們的研究機構裏有30多個博士,包括國家機關、社科院、各大院校、社會研究機構的各種專業人士,需要研究哪些專題就請哪些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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