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投資股票,且造成嚴重損失”,昨保監會一紙罰單,使得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在違規投資上被處罰的首家公司。
2009年上半年,中國保監會對安華農險及其部分分支機構實施了綜合性檢查。經查,安華農險存在以下主要問題:未經批准投資股票,且造成嚴重損失;財務數據和償付能力報告不真實;向保監會報送虛假報告、文件和資料;以關聯借款違規運用資金;虛增實收資本等。
據了解,2007年10月,安華農險在未取得保監會批准的股票投資資格情況下,委託其股東吉林名門電力實業集團公司購買另一股東吉林昊融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上市公司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178.23萬股。
安華農險通過名門電力投資吉恩鎳業股票應于2007年末按股票市價計價核算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資産及資本公積2,439.91萬元,但公司計價核算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資産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導致虛增2007年度收益、多計2008年度損失。
2008年吉恩鎳業股價持續下跌,但安華農險未對“交易性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會計處理,直至12月30日賣出全部股票,該行為導致安華公司2008年1至3季度末分別虛增資産和凈資産3552.04萬元、1.02億元和1.36億元。最終使得公司2008年1-3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虛增認可資産1.72億元(按投資資産賬面價值的95%認可)。
針對安華農險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中國保監會依法進行了處罰。給予安華農險警告、限制除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資金運用範圍6個月、罰款80萬元的處罰;責令撤換董事吳術、董事鄭萬起以及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鄭克國;給予原董事長宗國富、董事劉志強、財務部經理劉慧萍警告處分,通報批評原總經理周建輝,並限期安華農險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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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