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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牽制” 公私募基金參與定向增發降溫

 

CCTV.com  2009年06月22日 09: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原本打算參與保利地産的定向增發,怎奈託管行以風控為由不允許基金參與。深圳一基金公司最終只好按照託管行的意思放棄。

  CBN記者採訪了解到,上述基金公司的遭遇並不稀奇。就參與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而言,基金公司受到的約束其實並不少。據悉,這些制約主要來自制度、董事會、託管行。

  事實上,早在2006年,基金參與定向增發的風險隱患就已經引起證監會的重視。

  2006年7月,證監會下發了《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時,基金公司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同時,基金公司風險管理部門要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風險評估,留存書面報告備查;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須經基金公司董事會批准;基金公司還必須與託管行簽訂風險控制補充協議,如果託管行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職責而導致基金出現風險,應承擔連帶責任。

  在此之後,許多基金公司都對定向增發制定了嚴格的風控制度。大成策略回報基金經理周建春向CBN記者表示,他們對開放式基金參與定向增發的規定是,單只基金參與單家公司定向增發的比例不超過1%,參與所有的定向增發的比例不超過3%,對封閉式基金的規定會寬鬆一些。

  他認為,公司控制基金參與定向增發,主要是擔心流動性風險,因為對一年以後的市場情況很難判斷,風險不可控。在申請定向增發前,對公司基本面的研究要非常深入,對上市公司質地的判斷要更加充分,對未來市場形勢也要更有把握,多考慮負面因素。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研究總監則向記者表示,該公司內部風控制度規定,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如參與定向增發,必須經董事會同意,同時參與定向增發産生的任何虧損,都由基金公司自掏腰包,用凈利潤來補虧。

  不僅是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對定向增發的參與也非常謹慎。

  深圳一傢俬募基金投資經理稱:“我們在2007年參與了好幾隻股票的定向增發,最初幾隻股票流通時的收益超過100%,但2007年8月參與的一隻股票,解禁時浮虧1億,到現在還沒解套。因此,公司對此很謹慎。除非是很好的公司,才會參與定向增發。”他同時表示,目前大多數機構都不看好一年後股票市場的表現,這才是謹慎的根本原因。

  不過,周建春認為,從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現在的點位仍然比較低,而且定向增發價格比起市場價格基本上還有30%以上的折扣。對於一些行業龍頭公司,如果基金本來就有增持意向,那麼參與定向增發更合理一些。但是對於小市值公司就要非常謹慎,因為小公司的流動性和業績穩定性都遠低於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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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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